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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雲南省委日前就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提出了具體的貫徹落實意見,明確規定省級領導幹部每年下基層的時間應不少於2個月,省級部門和地(州、市)、縣(區、市)領導,每年下基層的時間應不少於3個月。
省委要求要堅持和完善黨政領導聯繫貧困地區、困難羣衆和困難企業的制度,尤其要多關心災區羣衆、下崗職工、城鄉貧困人口、“五保戶”、殘疾人、離退休老同志、老教師、老專家、老勞模,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最大限度地維護好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要普遍推廣黨政領導“接待羣衆日”制度,省委省政府每半年要安排一定時間,聽取信訪部門關於處理羣衆來信來訪工作的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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