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申請人應該是企業,還是行業主管部門,社會上存在一定的疑問。國家計委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凡有條件的,行業主管部門一般不再擔當聽證申請人,應由企業代表或行業協會代表等組織擔任申請人。
這位負責人說,依據《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暫行辦法》的規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可以作爲聽證申請人。這是考慮到我國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尚在進行當中,有些政府部門與所管轄的企業沒有真正實行政企分開的特殊情況而確定的。
據介紹,這種情況也成爲《價格法》明確價格聽證必須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來主持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後,隨着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逐步到位,行業主管部門作爲調整價格申請人的情況會得到解決。
最近舉行的鐵路價格聽證會和此前舉行的廣東省春運公路客運價格聽證會,申請人分別是鐵道部和廣東省交通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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