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消息:濟寧嘉祥縣仲山鄉一中學引狼入室,導致坐了14年牢的仲東村53歲農民曹贊玉,竟當上了嘉祥縣仲山鄉一中的保衛。然而他卻多次強奸該校女學生,在當地影響極壞。近日其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曹贊玉在1972年就因奸污女生被判刑7年,1991年又因盜竊罪判刑15年。1998年提前從監獄裡出來後,曹贊玉卻當上了嘉祥縣仲山鄉一中的保衛。1998年8月一天夜間,因頭暈在學校值班室的床上休息的14歲女生高某忽然被驚醒,發現曹贊玉扒掉其褲子,但高某因害怕沒敢聲張。1999年,曹贊玉以暴力、恐嚇等手段,先後在值班室和學校對面的餐館內將學生田某強奸數次。1999年7月一天晚上,曹贊玉將到值班室玩的女生高某某強行奸污,以後又對其數次奸污。2000年6月左右,曹贊玉又強行將女生張某奸污。
據山東新聞辦官方網站報道,1999年年底,仲山鄉某村民家中被炸後,曹贊玉找到該村民,謊稱自己能找到作案人,並向該村民寫下了保證書、擔保書和借條,騙取該村民的信任並拿走了『活動經費』1萬元。同時,自1998年9月至2001年2月,曹贊玉又采用投放炸藥包、恐嚇信、侮辱信及告發貪污等方法威脅他人,敲詐勒索17起(其中8起未遂),敲詐現金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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