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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一個心懷不軌的中年婦女李倩報名上了青島老年大學。從2000年4月起,她冒充某位市領導的夫人,以建高架橋集資等名義,在短短一年半時間裏,詐騙“同學”60餘萬元。目前,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正對李倩審查起訴。“領導夫人”騙了60萬
新聞背景
“我大半輩子積蓄下來的30多萬元都被人騙去了!”去年10月16日,中年婦女陳某和範某來到了市南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哭訴道:“騙子是我們在老年大學的同學。”接到報案後,民警次日就在我市四方區南寧路將犯罪嫌疑人李倩抓獲。
經調查,李倩今年44歲,高中學歷,曾在某食品廠工作,1990年後無業。1999年,李倩報名參加了老年大學。2000年4月起,她開始在老年大學內行騙。她自稱是“某位市領導的夫人”,在海關工作,拋出了“市政府搞集資,年息高達50%—70%”等誘餌。在高額利息的誘惑下,老年大學學員範某等6人上鉤,被騙金額60餘萬元。被騙的6人全部爲50歲左右的女性,她們一年半後才認清騙子的真面目,報了案。可此時,大部分錢款已被李倩揮霍一空,無處追討……去年11月1日,李倩被市南檢察院批捕。
李倩甚至騙過了自己的丈夫。李倩與前夫離婚後,於1992年與楊某結婚。據楊某稱,他一直以爲妻子在市經貿委工作,是一名科長,其它的就一無所知了。因爲李倩告訴他,自己的工作涉及國家機密,所以楊某也不方便多問。
“領導夫人”策劃騙錢
1999年4月,無業人員李倩因在家閒着無事,就到青島市老年大學報名上學。在老年大學學習一年後,李倩覺得大學裏的個別中年婦女特別輕信,於是,她動了歪心,精心策劃了一套騙錢的方案,於2000年4月報名參加了老年大學活動中心成立的舞蹈隊。
爲了騙取信任,李倩經常穿着海關制服出入活動中心,並聲稱自己是市裏某領導的夫人“李某某”,還說自己的哥哥在公安局當局長。李倩的特殊身份立即讓大家刮目相看。在學員活動中,李倩“熱心”地忙裏忙外,組織同學聚會、聚餐,處處表現自己,很快贏得了舞蹈隊同學的信任,並結識了很多“好友”。
高息“集資”利誘同學
2000年5月底的一天,舞蹈隊搞完活動後在一起聚餐。李倩藉機神祕地對同學陳某說:“現在市裏搞集資建高架橋,年利息在50%以上,年底還分紅,你想不想參加?別人還不知道這個信息呢!”陳某聽了,心想:這真是天上掉餡餅。李倩是市領導的夫人,她的信息保證可靠。她暗自慶幸能認識這麼一位好同學,當即表示回家湊錢。
2000年6月3日,陳某交給李倩6萬元錢,李倩當即簽名蓋章寫了一張“投資款”的收到條,寫着:“時間一年,本息十萬元,2001年6月3日還清。”然而到了2001年6月3日,陳某要錢時,李倩早將6萬元揮霍光了。她靈機一動,編造了第二個謊言:“你本息共計10萬元,加上分紅10萬元,共計20萬元,只要再存半年就變成30萬元了。”陳某被李倩構造的“美好前景”迷惑了,6萬元搖身變成30萬元,這麼好的事何樂而不爲呢?見陳某美滋滋地點頭同意,李倩當即又寫了張收據,稱“如出現任何風險,全部由李倩承擔。”這更使陳某吃了定心丸。
2001年9月,李倩再次找到陳某稱:“市裏給幹部買養老保險,一次投資1.5萬元,每季度返還5000元,共返還20年。這個保險你願不願意投?”陳某再次動心,第二天,她就又交給李倩1.5萬元。
連環詐騙“滾雪球”
李倩輕而易舉就把陳某大半輩子的積蓄騙到了手,這使她對自己的新“職業”非常滿意,並開始了滾雪球式的連環詐騙。
2001年4月,李倩又對老年大學學員範某說起了“高架橋集資”的“故事”。有了陳某的“前車之鑑”,範某也毫不懷疑地把10萬元現金交給了李倩。
2001年5月底的一天,範某和李倩在舞蹈隊活動完坐出租車回家,李倩說:“我老頭快從北京回來了,還有一個更大的福利項目,利息是70%,你參加嗎?”過了幾天,李倩又把電話打到範某家裏:“人家都開始交錢了,我交了50萬,你交30萬怎麼樣?”見範某遲遲不肯交錢,李倩急了,又生一計。同年6月初,在舞蹈隊活動的時候,李倩拿出一張30萬元的收據給範某說:“你交20萬元就行了,那10萬元我幫你墊上。我們是姐妹,我又是信佛的人,算積一點佛德。”李倩的“大方”打動了範某。她分四次從股市取出了20萬元人民幣,交給了李倩。而李倩哪肯輕易放過範某這條“大魚”,同年9月底,她以辦養老保險爲藉口,又騙了範某1.5萬元錢。
幫忙調動要“經費”
李倩還以幫同學的女兒調動工作爲名,騙得“活動費”4000元。
2000年5月,李倩主動找到同學韓某:“你有什麼辦不成的事儘管給我說。”正巧韓某的女兒想調動工作,韓某就請李倩幫忙。見又一條魚兒上鉤了,李倩當即滿口答應:“這事問題不大,但是託別人辦事得要一點活動經費。”韓某見“領導夫人”答應幫忙,高興得不得了,趕緊奉上4000元錢。
2000年10月,李倩以給韓某的女兒辦調動需交勞動保險爲由,又騙取韓某1.5萬元前。去年10月案發之前,韓某女兒的工作調動還沒有辦成,韓某特別着急,向李倩要求:“我想見一下我女兒單位的領導。”“你相信我,我一定會安排好你女兒的工作,現在單位領導沒有時間見你。”韓某也不好再問,只好繼續等待,直到案發,她還相信李倩會幫女兒調動工作的。
李倩還以類似的方法騙得老年大學學員宋某10萬元、張某6.5萬元、邢某2.5萬元。
案件調查
騙子的慷慨
事件一
2001年初的一天,老幹部文體協會的負責人劉某在市體育館搞活動時,認識了當時在老幹部文體協會舞蹈隊的李倩。正值老體協在拉贊助,李倩就分兩次交上了1.5萬元贊助,並且不要收據。
劉某問錢是哪兒來的,李倩不說,劉某產生了懷疑。劉某託海關的朋友查實,海關根本沒有李倩這麼個“人事處處長”。於是,劉某和舞蹈隊的成員打招呼,提醒他們提防着李倩。李倩知道此事後,於2001年5月在活動中心找到劉某,遞給她一個信封說:“你看着處理吧!”劉某回家一看,信封裏裝着1萬元現金。劉某想:“想堵住我的嘴,肯定是不義之財。”劉某把錢交給了協會。
事件二
2000年11月份,老幹部活動中心的副主任劉某,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自稱是海關人事處處長的李倩,李倩大方地在海上皇宮請了一桌。席間,看着李倩侃侃而談,似乎神通廣大,劉某就託李倩幫忙給自己的老婆找工作。
一個月過去了,工作雖沒找着,但劉某的老婆卻有時學電腦,有時“跑業務”,說李倩告訴她就要上班了。從2000年11月份到2001年6月份,李倩以工資的名義送給劉某的老婆2.4萬元。2001年8月,劉某的兒子上大學,李倩借給劉某1萬元。2001年9月7日,李倩以祝賀劉某的兒子考上大學爲名,送給劉某一個裝有“華倫天奴”牌腰帶、錢包的禮盒。
事件三
李倩爲展出自己的書畫,還掏出1萬元贊助本市某茶樓搞畫展活動。
2001年7月初,老幹部鍾某和幾個老同志牽頭搞一個老幹部書畫展,但是經費緊張,鍾某早就聽說李倩有錢又大方,於是找到她拉贊助,有動員她參加書畫展行。第二天,李倩就拿出1萬元交到了畫展籌備小組。
此還,李倩還給自己家購買了鋼琴、電腦、音響等高檔消費品,並送給其前夫一部摩托羅拉手機。大部分贓款被其用來吃喝、購物等揮霍一空。
反思
李倩的騙術並不高明,卻使這麼多人上當受騙,有的甚至拿出了一生的積蓄,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深思。警惕意識不強、貪圖便宜、輕信表面現象,是這些受害人的共同特性。騙子李倩正是看中了這點,才以高額利息爲誘餌,屢屢詐騙得手。而有關部門把關不嚴,使得李倩混入學校;李倩詐騙時間長達一年半之久,雖有個別人提早警覺,卻無人深究、報案,這些都使得騙子有了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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