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報道:江西省各級檢察機關去年查處職務犯罪案件取得成效。全年查辦黨政、行政、司法等部門工作人員犯罪案件三百五十六人。其中縣處級官員三十七人。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丁鑫發今天在省人大九屆六次會議上的工作報告中稱,去年,全省各級檢察院加大辦案力度,建立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偵查指揮中心,增強偵破大案要案的能力,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保持了良好勢頭。
據介紹,去年,全省各級檢察院共立案偵查此類案件一千六百一十三件,涉案人員一千八百零一人,同比上升百分之十七和百分之十六點五,爲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五千四百多萬元人民幣。
據稱,去年江西各級檢察院查辦黨政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經濟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犯罪案件涉案三百五十六人,佔立案總數的百分之二十六。立案偵查縣處級領導幹部犯罪要案三十七人。其中有江西省財政廳投資評審中心原主任羅賢椿在長江堤防加固工程招標中,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八十八萬元人民幣;彭澤縣原副縣長吳峯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十五萬元人民幣等一批要案。
據介紹,去年全省檢察機關追捕在逃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嫌疑人的專項行動取得成效。全省緝捕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一百七十二人,佔全省此類在逃人員總數的百分之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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