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周先生打來電話反映,新近出現在北京街頭的金漢王網絡公司的廣告上,出現了用1分硬幣圖案作宣傳的畫面,他對用人民幣作宣傳圖案產生了質疑。
昨天記者在車公莊附近看到了讀者提到的這則廣告,只見廣告上寫道:撥95700新春上網不用1分錢。在“9、5、0、0”四個數字裏都鑲嵌了一枚印有1991版的一分硬幣,硬幣的圖案不僅大而且清晰,許多過往的行人都對廣告中出現人民幣圖案表示質疑。有的人說,看了覺得不舒服。有的人說,不知這合不合法。
據瞭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屬損害人民幣的行爲。
爲了瞭解此廣告是否已經經過授權,昨天記者撥通了95700客戶服務熱線的電話,接線小姐告知,昨天已有很多讀者打來電話詢問廣告中出現人民幣圖案的事情,他們已經向上級部門反映了情況,並告知記者可以撥打金漢王網絡公司廣告部的電話。記者撥通電話後,廣告部的史小姐沒有正面回答記者的提問,而是要記者留下聯繫方式,稍後再與記者聯繫。但到記者發稿時爲止,也沒有接到這位小姐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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