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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不知是因爲經營時用心過度還是被擒後有太多的憂愁,年僅30餘歲的袁某的頭髮已經顯得花白。昨天下午,本市和平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袁某非法經營“神龍卡”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被告人袁某,大專文化,家住本市河西區解放南路。
去年初,袁某與廣州神龍數碼科技公司天津地區銷售總代理路某(另案處理)相識。爲獲取利益,袁某向“神龍公司”交納了3000元的風險抵押金後,被授權爲“神龍卡”和平區銷售總代理。去年4月至7月,袁某從廣州總公司以每張330元的價格購得“神龍卡”800餘張。而後,袁某又採取加價手段在本市和平區鞍山道某門市部將567張“神龍卡”先後傳銷給李某某、郭某等18人,營業額達21萬餘元,獲利19000餘元。
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袁某法制觀念淡薄,在既無法人資格又無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傳銷“神龍卡”且造成他人經濟損失,屬情節嚴重,其行爲已觸犯我國刑律,構成非法經營罪。
袁某在回答法官和公訴人訊問時交代,她是通過路某與“神龍公司”建立聯繫的。當時,“神龍公司”的人告訴她,購買“神龍卡”後,只要每天在“神龍公司”的網頁上點擊33次,神龍公司便定期給“神龍卡”用戶返錢。袁某以每張330元的價格從“神龍公司”購進了800餘張“神龍卡”後,再以每張380元的價格賣給他人。
截止到案發時,袁某共賣出567張“神龍卡”。袁某還說,有的“神龍卡”用戶得到過回報,但也有很多人根本沒見回頭錢。【記者張家民通訊員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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