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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困難,找人大!”這是近年來在海南羣衆中廣爲流行的一句話。
據統計,海南省人大常委會監督室去年受理的550宗羣衆申訴、控告案件中,涉及公安機關的有76宗,涉及法院、檢察院463宗,他們分別採取轉辦、督辦等辦法,做到件件有落實。
原陵水黎族自治縣一個局的局長林某涉嫌受賄貪污案,檢察院僅以舉報人的證言便將其拘留。經檢察院深入偵查,因證據不足沒有作出處理,但林某已被關押了近9個月。林某的辯護律師向省人大提出申訴後,監督室發函省檢察院,要求儘快依法處理。經省檢察院、海南檢察分院多次取證,認爲林某貪污受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遂對其作出不起訴處理,使一起久拖不決的案件得以結案。
海南世通房地產公司與海口市糖業菸酒公司土地使用轉讓合同糾紛案,糖業公司不服省高院二審判決,而向省人大申訴。監督室認爲此案使用法律不當,遂向省高院發函轉辦。省高院立案再審,部分改判,維護了司法公正。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監督室對羣衆反映的一些重大問題,實行專函督辦,對來訪者的激烈情緒注意疏導化解。去年10月23日上午,澄邁縣金江鎮大園村124人集體上訪,反映西環公路徵地補償中存在的問題,監督室領導與信訪處同志對上訪代表做勸導解釋工作,並答應負責派人調查督促有關部門處理,上訪人員不到20分鐘便自動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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