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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天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今年將確定20家試行重點企業,開展經營者年薪制試點,並以其示範作用,激勵經營者在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同時,提高職工的工資收入水平。
據瞭解,本市出臺《天津市國有企業經營者年薪制試行辦法》後,激勵起一些企業的積極性,要求首先試行這種年薪制辦法。爲建立健全企業經營者激勵和約束機制,《天津市國有企業經營者年薪制試行辦法》規定,該辦法適用於本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試行該辦法的企業必須建立嚴格的考覈制度,堅持先考覈,後兌現。經營者年薪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組成,取得基本年薪的條件是,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取得效益年薪的基本條件是: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本年度企業職工人均工資增長達到本行業職工人均工資平均增幅;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考覈年度內未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和重大質量事故。經營者基本年薪的計算公式爲:I(基本年薪)=(W1本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N1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權重+W2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N2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權重)×C(企業綜合係數)×D(倍數)。試行這種年薪制辦法後,經營者不得從企業領取其他任何工資性收入。(記者柳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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