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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社會關注的河南登封王振鬆(又名王鬆)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一案已偵查終結,並於2月1日依法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團伙涉嫌13項罪名的55名被告人被一併提起公訴。
王振鬆,原系河南嵩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登封市政協第一屆委員,登封市宣化鎮第一屆人大代表。據檢察機關指控:自1996年年初,被告人王振鬆承包登封市白沙水庫水產公司以後,以治安巡邏爲名,成立了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在盧新英、屈新傑等人的參與下,招募兩名勞教解教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張佔義、王戰生、李朝傑等人充當打手。這幫人購買了槍支、彈藥、匕首、手銬、“110”摩托艇等作案工具,實施殺人、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組織賣淫、偷稅等犯罪活動,氣焰十分囂張,令當地羣衆聞之色變。
自1997年至2000年11月間,在王振鬆、張超峯等人的指使下,該團伙肆意對當地農民敲詐勒索、毒打,先後作案28起。爲獲取更大利益,王振鬆等人在巧取豪奪無辜羣衆的同時,先後於1997年、2000年指使嵩峯企業集團下屬單位建制“兩套賬”,偷逃稅款共計120萬元。1998年5月1日,嵩峯企業集團鬆穎避暑山莊開業後,組織、容留多名婦女在桑拿部、客房部及白沙水庫“紅船”上從事賣淫活動。
王振鬆等人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團伙,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組織他人賣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尋釁滋事、賭博、偷稅等多種罪名。該團伙還滲透到司法機關,將數名司法人員拉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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