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電視臺報道 日前,山東省青島市姦淫8名女學生及一名學生家長,猥褻幼女27人次的教師陳兆忠被執行死刑。
1995年秋至2001年4月間,陳兆忠在擔任萊西市夏格莊鎮程家莊小學及萊西市夏格莊鎮西夏格莊村小學教師期間,先後在小學圖書室、辦公室、教室、值班室及校外村中、自己家中等處,姦淫8名女學生,強姦一名學生家長,共計作案11次。1997年至2001年4月期間,陳 兆忠還對13名幼女實施猥褻,猥褻幼女達27人次。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姦罪判處陳兆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陳兆忠不服,提出上訴。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已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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