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特大持槍搶劫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從大年三十至昨天,鄭州警方的偵察員們對所有涉案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其間,本報記者多次深入鄭州市第一看守所,獨家採訪了“1·26”大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楊俊超、陳社傑、李天彪等。其中,本案最後落網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楊俊超供述了整個案件的前前後後—— 預 謀 我先從想幹這件事開始說起吧。2001年9月份,我的女朋友因爲我沒有錢與我分手了,這樣我就想弄錢,我就想起來我女朋友的一個同學做的是安利公司的生意,我想安利公司的錢肯定不少,就想到要去搶劫安利。 2001年10月份,我騎自行車到農業路安利公司附近看了看,併到了公司的營業大廳,在那裏面,我看到大廳正對着門的地方安裝有攝像鏡頭,還看見樓梯拐角處有一個房間,我判斷是放錢的房間,然後,我就出來了。此後,我又去看過兩次,我發現安利公司每天的營業額會有幾十萬元,只有兩個保安,也沒啥防護措施。接着,弄清了安利押款車的往來規律,就決定搶劫安利公司了。 決定搶劫安利公司後,缺的是人手。2001年10月份,我開始物色人,這事兒找人商量得是自己人,我就想起我妹夫陳社傑了。當時陳社傑剛來鄭州,在北環道調味品城加工辣椒麪兒,生意也不好,經常找我玩兒。10月份的一天下午,陳社傑到金水區勝崗村我租房的地方找我玩兒,我就對他說:“咱弄個事兒,弄點錢花花吧?”陳社傑問弄啥事兒,我就告訴他搶劫安利公司的打算。當時陳社傑就表態:“想弄就弄一回。”過了幾天,我就帶着陳社傑騎自行車到安利公司去了,我在外面,陳進到公司裏面看了看,出來說:“搶就搶它一回。”這以後,我們倆又連着觀察了幾天,發現每到週五週六,外地車輛較多,人也多,收款也多,然後我們倆就回家準備槍支。 造 槍 2001年11月下旬,我妹妹楊俊峯從鄭州先回汝州老家,一個星期後,我和陳社傑回汝州市臨汝鎮東營村我們老家,我先到劉延標家,對劉延標說打算搶劫安利公司的事兒,劉延標說:“安全就幹,不安全不幹。”接着我就說弄槍的事兒,劉延標會做槍,我讓劉做槍,他就同意了。第二天早上,劉延標、陳社傑二人去洛陽關林市場購買鋼管等造槍的材料。下午,他倆就回來了。以後幾天,我們三人分工後,不幾天就把槍管等零部件加工好了。陳社傑和我在俺家組裝成了4支槍,然後我讓陳社傑去買火藥,買回來之後我又和陳到劉延標家去拿鐵砂,劉延標拿出來半酒瓶的鐵砂。火藥、鐵砂找到後,沒有底火,我就叫陳社傑第二次去洛陽關林買了砸炮,當做發射的底火。 接着我們就到村北10公里左右的神溝村山坡上試槍。我們把從家裏帶來的報紙放在山坡上,站在距離報紙三四米遠的地方,經試射,3支槍都能發射鐵砂,從鐵砂打到報紙上的痕跡,我判斷槍的威力不是太大,但嚇唬人已經足夠了。 第二天早上,我和陳社傑帶着4支槍坐長途車回到鄭州,我拿着槍回到勝崗,把槍和鐵砂、火藥等放在了牀櫃裏。此後,我和陳社傑又到安利公司看了一次,回來後決定在2001年12月29日搶劫。接着我就去鄭州火車站敦睦路市場買了3頂馬虎帽,回來又在人民公園西門路邊上買了3雙手套,都放在我勝崗的家中。 受 挫 東西備齊之後,12月25日,我和陳社傑回到老家東營村找到劉延標,和劉商量來鄭州一起搶劫。第二天早上我們三人坐車回鄭州,12月27日晚,我和劉延標住在我在五彩小區租的房子裏,陳社傑回王砦他家,當晚我和陳社傑約好,第二天俺倆到航海路摩配城去買摩托車。 12月28日早上,我叫劉延標在家別出門,下午我和陳社傑坐公交車到航海東路摩配城,我給陳社傑4500元錢,陳社傑一個人去買車了,要買125型跨式摩托車,這種車能坐3個人。我去摩配城轉了幾圈,看到陳社傑正在試車,我沒有說話,就回到黃河食品城等他。下午五六點時,陳社傑約我去看車,是一輛紅色的跨式摩托車。我讓陳去把車存起來,我在附近等他,一會兒陳回來說車放好了,10塊錢一個月。 分手之後,陳社傑去五彩小區陪劉延標,我就回到勝崗了。12月29日一大早,陳社傑給我打電話,說劉延標不想幹了。我趕過去,劉延標說:“俊哥,我感覺不好,不幹了。”我一看這種情況,就說:“不幹算了。”然後我帶他到京廣汽車站,給他買了車票,送他回汝州了。 我和李天彪認識是在2001年8月份,當時我和于吉濤(男,20歲左右,開封人)在省1年12月29日體育館搏擊中心訓練搏擊,通過於吉濤認識了李天彪。國慶節前後,于吉濤打電話約我和李天彪在隴海西路見面,並且讓我和他們一起到山西去綁架礦主,弄點兒錢,我嫌遠沒同意,在鄭州幹多方便。他們問在鄭州幹啥事兒,我說搶銀行,他倆也同意了,通過這件事我知道李天彪可以一塊兒搶劫。 備 藥 劉延標走後,陳社傑說光有四支槍不行,還得弄點兒炸藥。陳社傑說他有個“老表”,是關廟的,他回家弄炸藥。2002年1月份,我和陳社傑又回到老家,1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我和陳社傑騎摩托車到關廟村,我在俺戰友張獻偉(關廟村人)家等,陳社傑去找他“老表”,一會兒陳懷裏揣着東西回來了,是個白色塑料袋,裏面有6管乳化炸藥,4個電雷管。我不知道電雷管如何用,張獻偉就找了一個刀或剪子之類的東西,說這可以改成火雷管,然後張獻偉就把電雷管改成了火雷管,張還在他家裏給我們找到了導火索,我和陳社傑就拿着炸藥、雷管和導火索回家了。張獻偉不知道這些東西幹啥用,但知道是準備拿到鄭州去幹壞事。 第二天,我和陳社傑又到當初試槍的地方試炸藥,成功之後就回家了,回到家後,我和陳社傑、我妹(楊俊峯)拿着炸藥、雷管等回到鄭州,把這些東西放在我勝崗的住處。 結 盟 炸藥、摩托車、槍都準備好之後,大概是1月21日,我到隴海路與桐柏路交叉口的一個汽車裝具行找到于吉濤,于吉濤帶我去找李天彪。第二天,我找到了李天彪,說:“我以前給你說的事情準備好了,你弄不弄?”李說:“你看好了就弄。” 過了兩天,我在大石橋金水河邊介紹李天彪和陳社傑認識,陳自我介紹,報了個假名說叫趙小濤。爲了讓李天彪相信我,我還往家打了個電話,李就相信我的真實身份了。隨後,我帶李天彪來到安利公司門口,我說:“就是這個公司。”李看了看說:“中。”然後李天彪就回西郊他幹活的地方去了。 我和陳社傑來到他在王砦的租房處,我對我妹妹楊俊峯說:“我和社傑準備搶安利公司,到那天你也去,給我們看着自行車,別讓自行車和紙箱丟了。”我妹一看我態度堅決,就同意了。隨後,我們三人又騎自行車摸清了逃跑路線。 案發前幾天我一直在黃河食品城活動,我們已經約好,1月26日動手。1月25日,我們約定在26日上午李天彪趕到省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然後跟我聯繫。26日是週六,安利的生意好,收款也比往常多。 出 發 1月26日早上,我7點起牀,用黃色膠帶紙把4支槍纏好,並將火藥等安裝完畢,隨後又安裝好爆炸裝置。我們準備用一管半炸藥的裝置炸門,用兩管的爆炸裝置炸人,驅散人羣,也可用來自殺。我將4支槍和3個炸藥包放進一個小包裏,用黑塑料袋裝好,然後把裝錢用的大包也裝進黑塑料袋裏。 上午11時,李天彪在省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給我打電話,我騎自行車到那兒找到他,然後一塊兒到河南農業大學門口一個飯店吃飯。此時陳社傑打來電話,我們在附近見面後,陳去騎摩托車,我和李天彪在省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他。陳將車開來後,我讓他和李天彪先在附近轉轉,我就回勝崗了。 下午4點多,我妹打我手機,我讓她到紅專路,我掂着放東西的大塑料袋和一個蘋果包裝箱下樓。在樓下,我把紙箱固定在自行車後架上,把大塑料袋放在自行車的前車簍裏,在紅專路農業大學南門碰到我妹。我和我妹騎自行車一起到黃河北街最北頭一網吧門口,我把手機、錢夾、黑色羽絨服交給她,並交代她在這裏看好我的自行車。 我打開大黑塑料袋,拿出了裝槍和炸藥的包以及裝錢的包,步行至黃河食品城。李天彪、陳社傑和我見面後,陳就騎着摩托車往安利公司方向去了,他當時戴着一個紅色頭盔。我和李天彪步行往北走,走到農業路上垃圾中轉站一座廁所內,我將馬虎帽和手套給李天彪,然後我們往東走到安利公司西50米處放摩托車的地方見到陳社傑。我們三人走到距安利公司20米遠處觀察了一下情況,感覺還不錯。我們到安利公司西邊一個小商店旁邊,那兒有個樓梯,我們三人在樓梯拐角處戴上馬虎帽、手套,每人拿了一支槍,陳社傑背上裝槍和炸彈的包,李天彪拿着裝錢的大包,我們三人下樓往安利公司門口跑去。 搶 劫 我們三人衝到安利公司門口,我先進大門,分開人羣,翻過櫃檯,直奔那個放錢的小屋。我一腳踹開屋門,第一個到屋裏。裏面有一男一女,男的站着,女的在椅子上坐着,我用槍對着那個男的說:“快點兒打開保險櫃!”男的說:“我沒鑰匙。”我就把放在女的旁邊裝錢的紙袋遞過來。這時李、陳也進來了,李天彪打開帶來的大提包,陳社傑把錢倒進大提包,我們三人就往外跑。我們從側門到大廳,大廳里人很多,有人喊:“跑不了,跑不了!”這時一個男的擋着我們的路,陳在我的右邊,李在我的左邊,陳對着那個男的開了一槍,但子彈沒有發射,瞎火了。我一看,忙對着那個男的又開了一槍,槍響後我們就衝出大門。出門後陳社傑把槍遞給我就向摩托車跑去,我和李天彪也跑過去,後面追的人距離我們有十幾米,陳社傑已啓動摩托車停在慢車道上,陳坐在前面,我居中,李天彪帶着錢袋坐在後面,我們往西跑去。那個裝槍和炸藥的包還由陳社傑揹着。 摩托車駛進快車道,走了一段後我們摘掉馬虎帽扔在了馬路上,到黃河食品城最東邊那條路上往南拐,跑了有幾百米,摩托車被撞翻了。我們倒在地上,往後一看才知道是追上來的一輛紅色夏利出租車,我從地上拿了一支槍站起來,晃着對住周圍的人,陳社傑撿起裝錢的袋子站起來,這時由北向南駛來一輛紅色昌河面包車,車沒有停,我上前拉開駕駛員位置的車門,把裏面的一個小女孩拽到地上,上車翻過車座,在後排車座用槍頂着司機,這時陳也提着錢袋上了車,坐在副駕駛位置。我就逼着司機往南開,車至東三街與紅專路交叉口處,汽車輪子卡在人行道的磚上,熄火了。我讓司機把車倒出來,之後又朝東三街開了有四五米,前面一輛車擋住路,這時司機下車跑了,圍觀的人一直拉車門,左側車門被一個女的拉開了,我用槍指了一下,她就關上了車門。這時陳社傑就一直喊:“炸彈、炸彈!”我從身上的包裏面拿出一個炸藥包。此時陳社傑一把搶過我手裏的槍,一聲槍響,車前窗玻璃碎了,車周圍的人全部散開了。陳社傑馬上開車走到紅旗路往西拐,最後經過北環開到了毛莊。 亡 命 車停在毛莊後,我和陳社傑打開裝錢的袋子,各自往懷裏裝了一些錢,具體多少也不知道,然後我們把袋裏的錢全部倒進車上的一個紙箱,有一些錢掉在了車上,我抱着紙箱,陳社傑拿了一個炸藥包,以備在情況緊急時使用。我們沿着一條大路往前走了十幾米,翻過公路來到一片田地裏,走了二三百米,鑽進一個塑料大棚,在這個塑料大棚裏我們一直呆到第二天凌晨2時50分左右,然後我們又繼續走,路邊的牌子顯示到黃河大堤還有一公里。我們往西拐,天就要亮了,我們看見路邊一個小麥秸垛,於是在麥秸垛上掏了個洞,在洞裏躲了起來。 27日晚上,等麥秸垛周圍沒有人時,我倆鑽出來。此時裝錢的紙箱已經扔了,錢都在懷裏,我們把秋褲脫下來,把褲腿紮上,把錢全部裝在褲腿裏,系在身上,連夜一直向西走了,這時是1月27日晚11點左右。往西走了三四個小時,到28日凌晨3時,我們走到距鐵路不遠的地方,跨過一條南北公路,距公路200米處有一個賣飯的小攤。我在地裏等着,陳社傑去買吃的,吃完飯我們沿着鐵路一直往南走,來到一個小車站,有一列往北開的貨車,開得很慢,我們扒上貨車,28日早上到了新鄉。 買 路 下車後我倆又上了一列煤車,29日上午到安陽一個廠裏。我倆下了車,就問人怎麼出廠,有個人說沿鐵路走就能出廠。走了一段,碰到三個保安,他們三人就拉着我倆不讓走,要搜身,並指着陳上衣鼓出的部分,叫打開看看裝的什麼。外面圍觀的人也很多,保安把陳社傑帶到樓上,一會兒陳下來了,說趕快走,保安讓我們走了,陳對我說他把上衣裏的一部分錢給了三個保安,他們就放我們走了。 我們出廠後就扒上一列空煤車,晚上停車時到了鶴壁一個煤礦,我們又上了旁邊的一列煤車,1月30日凌晨這輛車纔開,天亮時我們才發現又回到了新鄉北站。我們在站臺上和一個流浪漢結伴而走,扒車到新鄉貨運站,在貨運站被四個聯防隊員查了一次,但沒有查出啥東西。後來我們又上了一輛開往鄭州的列車,31日凌晨兩三點鐘到了鄭州北站,陳社傑下車把錢藏了起來。當時錢用秋褲裝着,套着編織袋,用繩子捆着。 落 網 陳去藏錢,我倆就走散了,我回到勝崗租房處休息,第二天去朋友家玩了一天。2月1日我去王砦找我妹拿手機,見到了陳社傑,陳說他抽時間去取錢,我就回勝崗休息了。陳取出錢就到五彩小區,我讓他回家,去弄身份證,這樣出行方便,也好存錢。 2月3日晚上,我妹楊俊峯和陳社傑到五彩小區找我,我們定下去石家莊。我讓陳和我妹去買了絲襪,回來數了21萬元錢,用絲襪裝上,系在我和陳的身上,下樓打面的到火車站。到石家莊時是2月4日早上6點,天亮後我讓陳和我妹去存錢,存錢用的身份證是陳的姐姐和姐夫的,分別存在了農行和交行。我們決定去太原,到太原時,我身上帶有6萬元錢,我就讓我妹和陳社傑回鄭州拿剩餘的錢,這時他倆發現身份證丟在石家莊了,我就叫他倆回石家莊找身份證,爲了便於聯繫,我在太原買了一個尋呼機,我把號碼告訴了陳社傑。他倆返回石家莊,我通過報紙找到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花了850元錢,當晚我就住在房介公司的辦公室。 睡至半夜,陳社傑給我打傳呼,讓我回石家莊電話。我一看就知道出事了,因爲我對陳說過,打傳呼用暗語。2月5日一大早,我就趕快離開了房介公司,上午我妹也給我打了一個傳呼,我當時回了電話,我在電話裏問:陳社傑呢?我妹說:“去修電話啦。”因爲我給陳買了一部新手機,電話肯定不會壞,他們一定是出事了!我問我妹是不是出事了,我妹不吭聲,看來是真的出事了。我掛斷電話就走,在一個背街的電線杆子上,我看到了出租房屋的信息,2月5日下午4時,我見到了房主,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並以趙航的名字與房主簽了一份合同,交了2000元錢租金。晚上住在房子裏還認爲不安全,2月6日就又租了一間房。 2月10日,我在一張報紙上看到一家旅遊公司打出的春節旅遊廣告,就找到這家公司,訂好去五臺山的旅遊票,交了1200元錢。2月11日早上7點多,我乘出租車到太原火車站附近,去旅遊公司的路上就被太原警方抓獲了。 (注:本文爲楊俊超供述,事實須辦案人員覈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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