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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縣公安局洪河屯派出所抓獲一個身着囚服的“逃犯”,10個多月來,他們多次和各勞改場、各地公安機關聯繫,但都說沒有“丟失”這樣一個“逃犯”。
去年4月7日晚7時左右,安陽縣洪河屯派出所接到上柏樹村羣衆報案,一個身穿囚服的人從該村經過向村外的丘陵上跑去,樣子很像一個通緝令上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派出所接警後立即趕到該村,但已經不見此人蹤影。派出所立即動員各村的治保力量在該村附近展開搜查,夜10時許,在村外一個河溝內的草叢中將其抓獲。
此人是湖北武漢人,外穿“038”號藍色棉囚衣,內穿兩件短袖囚衣,標號分別是“五號9”和“五號19”。他濃重的方言經一個武漢人“翻譯”,人們才明白大致情況,他叫陶吸明(音),32歲,在湖北省公安機關將其送往一個叫“三橋”的地方時趁機逃跑,公安人員曾向其開了3槍,但是沒有打着他,他從湖北徒步3天逃到了安陽縣洪河屯。
經過連續訊問,公安人員發現其供述破綻百出。他先說其家庭住址是武漢市江夏老官九江鄉的,後又說是湖北新洲縣(實爲新洲區)衛輝鄉三裏溝的,經查江夏沒有老官九江鄉這個地方,新洲區也沒有衛輝鄉三裏溝。他供述其逃跑的地點是湖北黃石市陽新縣,經安陽警方和湖北警方及安陽周圍的公安、獄政管理部門聯繫,都稱沒有“丟失”這樣一個人。洪河屯派出所尋找了10個多月,仍一無所獲。
公安機關對其進行了健康檢查,結果表明其精神正常,實際年齡在42歲至45歲之間。但是公安人員一問到其關鍵問題,他就嘰裏呱啦說些聽不懂的方言。讓其書寫,他故意把字寫反。公安人員判斷其可能負案在身,按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對姓名不清、住址不詳、來歷不明的人有權進行羈押。他們將對其繼續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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