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今天決定,從2002年2月21日起,降低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利率。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稱,此舉旨在克服世界經濟增長持續放緩對我國經濟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據悉,此次降息,金融機構各項存款年利率在現行基礎上平均下調0.25個百分點,其中活期存款利率由0.99%下調爲0.72%,下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由2.25%下調爲1.98%,下調0.27個百分點。各項貸款年利率在現行基礎上平均下調0.5個百分點,其中六個月期貸款利率由5.58%下調爲5.04%,下調0.54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利率由5.85%下調爲5.31%,下調0.54個百分點。
金融機構在中國人民銀行的準備金存款利率由2.07%下調爲1.89%。中國人民銀行的各檔次再貸款利率分別下調0.54個百分點,其中一年期再貸款利率由3.78%下調爲3.24%。
據介紹,本次降息是中國人民銀行鍼對我國經濟增長速度和消費物價連續數月下降而採取的一項措施。制定存貸款利率下調方案,綜合考慮了居民、企業、銀行等各方面的利益,並重點考慮到減輕企業借貸的利息支出。這次貸款平均利率比存款平均利率多下調0.25個百分點,減少了企業利息支出,有利於企業降低成本,促進生產經營發展。存款利率下調幅度小於貸款利率,適當縮小銀行存貸款利率的差額,有利於促進商業銀行改進經營管理,增強競爭能力。
中國人民銀行再次重申,各金融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利率法律、法規。任何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貸款利率的行爲,不受法律保護;其高息部分,任何單位、個人、金融機構均有權拒付。對違反國家利率政策的責任機構和責任人,中國人民銀行將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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