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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近日稱,基於“資金有效管理”的考量,對於企業赴大陸投資達2000萬美元以上,須進行項目審查者,若連續5年負債比率過高、銀行貸款成長者,將不予放行。
臺灣當局“財政部金融局副局長”蔡慶年昨日(3月12日)說明,申請赴大陸投資的企業,投資金額在2000萬美元以下的由“經濟部投審會”直接審查;金額在2000萬美元以上者,就必須進行項目審查。
至於負債比率的標準,蔡慶年表示,各產業的情況不一樣,所以會有不同的標準,“財政部”會觀察同業的標準,同時瞭解該企業連續五年來的負債比率是否呈現增加的情況,企業向銀行的貸款是否成長,作爲審覈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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