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宰大宰一律通吃
近來,有不少消費者投訴某些酒店用餐收取開瓶費的情況。市物價局有關人士提醒市民:要保留開瓶費用的發票,物價部門一定會盡力爲食客爭取其合法利益,督促商家退回開瓶費。
商家我行我素地收費
滬上大多數餐飲飯店對顧客自帶的酒水收取不合理的開瓶費(約爲該店所提供的酒水價格的20-30%)。記者昨天走訪了滬上部分酒店和餐館發現,這些酒店收取的開瓶費從數元到數千元不等。在一家星級酒店,一瓶報價3.6萬元的軒尼詩.理查得,其開瓶費是7200元。、
記者算了一下,14筆開瓶費用便足以購買一輛普通桑塔納轎車。據瞭解,國外沒有開瓶費一說,他們通常收取一定的服務費。
昨天,記者走訪了滬上福州路、淮海路和南京路上的十幾家中高檔酒店。這些酒店都收取了20-30%的開瓶費,而且店家均沒有對此進行明示。不少酒店表示,收取開瓶費主要是想保證酒水的質量和食客的安全,也不排除補償酒水損失的因素。
食客開瓶費沒道理
記者在酒店和一些顧客交談時,他們對於開瓶費頗有微詞。“這裏開聽可樂比超市買一聽都要貴,開瓶茅臺夠買瓶劍南春,真沒道理。”一位帶着酒水的先生一聽要收開瓶費,馬上掉頭就走,他告訴記者:“旁邊一家不收開瓶費,我們去那裏吃飯。”
記者將部分酒家的酒水價格和商店價格略一比較,馬上明白了自帶酒水的好處。以軒尼詩.理查得爲例,在洋酒店的價格是1.19萬元,收取7200元開瓶費後花費1.91萬元,仍比商店3.6萬元的售價便宜1.69萬元。就是中檔的王朝乾紅,自帶也比酒店便宜26元,難怪人們願意不辭辛苦地拎着沉甸甸的酒瓶去吃飯,因爲這樣可以省下一筆不小的費用。
專家收取開瓶費違規
上海成平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趙成剛認爲,餐飲業對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違反《價格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趙律師告訴記者,儘管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開瓶費的法律或法規,但開瓶費的實質是強制性的搭售服務,和娛樂場所的“最低消費”類似。
市物價局公共產品價格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雖然上海目前還沒有規範文件明令禁止飯店收取開瓶費,但物價部門同意飯店收取費用的項目中並不包含此項。而且早在1996年,國家計委就通過內部傳真電報形式規定禁止酒店收取開瓶費,所以酒店收取開瓶費牟取暴利是一種違規行爲。
上海商委政策法規處莊旦鳴認爲,該問題的關鍵是酒店一定要事先明示,形成約定。“我們反對的是事先不告知,事後再狠宰顧客。”莊旦鳴建議酒家對自帶酒水的顧客,不妨多一點人性化的服務,進行柔性處理,酒家多一點人情味,生意自然不會差。
復旦大學市場營銷系的孫一民博士建議餐飲業收取開瓶費時,可以嘗試一種固定收取的做法,譬如對高中低檔酒水依次收取5元、20元、100元不等。這既可以給商家一定的補償,也可以避免以開瓶費謀取暴利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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