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22日下午,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空手大盜”劉盈福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認定,劉盈福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兩項罪名成立,判處劉盈福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處罰金10萬元。劉盈福獲詐騙罪最高量刑。
知名港商初顯鋒芒
劉盈福,原籍廣東省臺山市。按媒體報道,劉盈福1945年6月12日生於廣州,高中文化,無國籍,原住廣州市洪德路。1960年代末,劉曾在廣州住宅建築公司做扎鋼筋工。上世紀70年代初,劉盈福離開扎鋼筋的工作,到廣州中山三路房管站當了一個房管員。幾年後,劉盈福辭職回了台山老家。
1985年,劉盈福以港商身份回到廣州投資,創辦了“廣州市英利貿易公司”,後改名爲“廣州市銀利貿易公司”。當時曾賺了一大筆錢,從此風光10多年。
從1991年起,他進行了大量的捐贈活動,同時又增辦了幾家企業:中外合資中國會飲食娛樂有限公司、廣州市銀利公司、廣州市銀利(番禺)度假村等。
1992年,劉盈福來到花都市,得到了該市107國道旁一塊千畝土地(劉實際上只買下400畝),每畝價格11萬元。劉盈福聲稱要在此興建一座規模驚人的盈福工業村,並許諾在花都市建一座盈福圖書館和一個盈福婦幼活動中心。
“空手道”一個接一個
1993年3月,劉盈福以作價2·5億元的那1000畝土地爲抵押,從花都市(現花都區)信用合作聯社貸款5000萬元,從該聯社所屬的農信工貿公司借款5300萬元,從農業銀行花都市支行貸款5700萬元。鉅款到手後,劉盈福卻沒有在花都辦廠。他一方面在廣州、番禺、合肥等地投資地產和酒店,一方面又慷慨捐助體育及公益事業。1992年6月,他當上中國足協副主席後,忙於在媒體上露臉,在社會上立碑,無暇顧及經營。後來劉還連續混上廣州市榮譽市民、廣州市足球協會主席、廣東省足球協會主席等耀眼光環。
1994年,劉盈福通過他人的介紹認識了全春秀(原桂林市信利經濟開發公司董事長、總經理,1999年4月廣西高級人民法院終審以其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劉得知全在武漢證券交易中心426席位進行了大量融資,便以高息爲誘餌,虛構廣州市銀利公司,謊稱向全借款9300萬元投資廣州市“中國會”飲食娛樂有限公司、花都盈福工業屯、番禺渡假村等項目。自1994年9月至1995年5月,全春秀分23筆將9300萬元轉入銀利公司辦公室副主任陳小強(此案第二被告)提供的賬戶。
1995年6月,中國建設銀行桂林分行在清查武漢證券交易中心426席位時發現9300萬元流入“廣州市銀利公司”,便多次找劉索債,劉以各種理由拖延,事實上劉根本無法還清大量債務。桂林建行只好令下屬的信託投資公司與全春秀的信利經濟開發公司、劉的“廣州銀利公司”簽訂委託貸款協議。當時,劉盈福仍採取欺騙手段,將其花都盈福工業屯已抵押給農行花都支行和花都信用社的26·8萬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又重複抵押給桂林建行。調查顯示,劉盈福得到9300萬元貸款後,將7213萬元用於還債,655萬元用於捐贈和贊助以獲取各種名譽,360餘萬元用於購車,僅1103萬元用於投資經營。案發後,9300萬元貸款能追回的僅包括現金9·5萬元、奔馳轎車一輛、摩托車一輛、房屋兩套以及一批辦公用品。
1996年3月24日,9300萬元貸款還款期到。貸款的建行桂林分行催劉還貸,劉每次都滿口答應,卻拖着不還。1998年7月15日,在明知“廣州市銀利貿易公司”負債累累,已沒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情況下,劉與廣東省肇慶康藍木地板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價值6900萬元供貨合同。7月17日,劉的手下夥同他人從康藍公司提走價值46·5萬元的木地板一批。劉盈福在銷售該批木地板後將貨款非法佔有。
墮入無底深淵
1998年6月15日,廣州市中級法院公佈的欠債大戶中,劉盈福以八件案子位列榜首,欠下1·7億多元(不包括那筆9300萬元的詐騙款)。可劉盈福所有的財產加起來也不夠此欠款的三分之一,而他的公司也早已是個空殼。但劉盈福依然開着奔馳600轎車出入,威風依舊。2001年,據有關辦案法官透露,劉盈福已欠下2·78億元外債,加上利息共計近4億元人民幣。
從1991年至1998年,傳媒渲染報道稱劉盈福有近5000萬元的社會捐贈,但大部分都只是空頭支票,沒有兌現。
2000年5月20日,建行桂林分行向桂林警方報案。同年5月31日,桂林警方經檢察院批准將劉逮捕。2001年5月,桂林市檢察院向桂林中院提起公訴,指稱,劉盈福涉嫌詐騙桂林方面9300萬元。本版採寫:本報記者王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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