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丹左腿上的這塊已化膿的傷口是她媽媽用燒紅的菜刀給烙的 |
『爸爸時常用煙蒂燙我的大腿,媽媽更壞,竟用火燒紅的菜刀燙我的屁股……求求你們救救我,千萬不要送我回家,不然他們會殺了我的』。3月21日,在溫州市甌海婁橋派出所潘橋警務區,一位年僅9歲的女孩小丹向民警哭訴自己遭受親生父母虐待的悲慘經歷。
林春微女士到潘橋老竹村走親戚,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從家裡逃出的小丹。林女士說:『當時小丹一見到我就抱住我的腿,哭喊著叫我救救她』。經詢問,原來小丹是附近陳莊村的農家小孩,今年纔9歲,在該村一小學裡上學前班,由於受不了父母親的虐待,便跑到老竹村親戚家『避難』,這種情況每個月都有一二次。看到遍體鱗傷的小丹,林女士不忍心再讓她受苦,於是就帶她回家。當天晚上,林女士買了一些藥膏給小丹治療臀部的傷口。第二天,林女士又將小女孩帶到婁橋派出所潘橋警務區報警。
在婁橋派出所潘橋警務區,筆者看到小丹身體上到處是傷疤,尤其在她的大腿上,幾乎沒有一處完好的肌膚,滿眼都是擰傷、燙傷的痕跡,更讓人觸目地是她的臀部被燙傷後,已開始化膿了,褲子都粘在了傷口上。
早已淚流滿面地小丹告訴筆者,每當爸爸媽媽吵架時,便要拿她出氣,爸爸時常用煙蒂燙她的大腿,而媽媽有時用針頭紮她的臉。小丹說:『前幾天,他們吵完架後,媽媽就將我手腳捆綁起來,用抹布塞住我的嘴,再把用火燒紅地菜刀放到我的屁股上燙,無論我怎麼求饒,媽媽還不放過我』。聽到小丹的哭訴,所有在場的人們無不為之動容,紛紛憤怒地說:『虎毒不食子,父母對親生的孩子如此殘忍,簡直沒有一點人性。』除此之外,小丹還經常被父母摑耳光、擰大腿,有時候還被關到棚屋裡,不給她吃飯。
| 在小丹身邊是一群她叫不上名的叔叔阿姨,他們是小丹的依靠 |
9歲本是備受父母親寵愛的年齡,而小丹的父母卻對自己親生孩子這般殘忍,對小丹的心理創傷將是沈重的。婁橋派出所潘橋警務區的警長何朝輝說,小丹父母的行為是一種嚴重虐待兒童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將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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