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滿20的妙齡女孩要徵婚而且明碼標價,不惑之年的中年男士求偶要找19歲少女……當人們對徵婚漸漸習以爲常時,徵婚廣告中的一些赤裸裸的新需求卻又讓人哭笑不得。
大齡男老闆只要妙齡女
在某報近日的徵婚廣告上,一則特殊的徵婚廣告引人關注。一位1961年出生的離異男子稱“擁有發明專利、房、車及小企業”,要求找一個19至22歲、品貌身材俱佳、純真未婚女”。該男子稱要尋覓19至22歲的伴侶。按照該男子留下的手機號,記者與其取得了聯繫。細聊中,問及爲什麼要找這麼低齡的女孩,該男子竟強調:“這個年齡的女孩在性生活方面較保守、傳統是處女,比較放心。”記者問:“難道23歲、24歲的女孩性生活上就一定開放隨意嗎?”他答:“年齡再大一點都很不保險。”記者又問年齡差距大會不會有代溝,難以溝通,該男子當仁不讓地說自己的心“比30歲的人還青春”。記者告知自己24歲問他可否考慮時,該男子一聽堅決地說“不要”。
低齡女孩明碼標價 以往前去婚姻介紹所徵婚的,多是些三十多歲的仍未有着落、急於找個對象的人。然而現在,婚介所的“客戶”中,一些20世紀80年代出生的年輕女孩正越來越多。這些女孩與以前的徵婚廣告中的慣用詞“經濟優”不同的是,對對方的要求非常明確,擇偶條件堪稱明碼標價。在徵婚廣告中記者發現了不少這樣的廣告,一位1981年出生的女孩在廣告中先擺明“品貌出衆,未婚小姐”,對未來先生的要求除要本科以上外,明確要求對方必須是“月薪4000元以上”。
對此新現象,不少年輕女孩認爲,如此找對象雖然感覺上不夠浪漫,但很“實在”,沒必要羞羞答答。當然也有一些女孩感覺太赤裸裸。
短婚未育者以“圈”相憐
近日,鼓樓婚介的廣告中出現了一個新名詞——“短婚未育俱樂部”,對此,該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推出這個特殊俱樂部是因爲當前此類需求非常突出。很多1965年至1970年左右出生的男士,以及1970年到1975年出生的女士,他們中間有過短暫婚史但沒有孩子的離婚人士非常多。這部分人再婚時,如果要求對方未婚,對方多數不願意;如果對方離婚後有小孩,他們自己又不太願意。因此把這部分人集中起來,爲他們專門開設一個俱樂部,就成爲解決他們再婚問題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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