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中區法院25日開始審理國會議長阿克巴爾·丹戎涉嫌貪污案件。但丹戎在開庭後對記者講話時拒絕了對他的指控。
法院當日上午開庭審理丹戎和兩個同案嫌疑人。檢察官法赫米在起訴書中指責57歲的丹戎在1999年擔任國務祕書時濫用權力,將從當時後勤事務管理局局長拉梅蘭那裏收到的400億盾(400萬美元)挪用爲他領導的專業集團黨的競選活動經費。
丹戎一直堅持說,他將這筆錢交給了一個基金會用於購買170萬袋食品分發給爪哇島的窮人。但總檢察院經過調查,沒有發現這個基金會購買食品的任何證據。檢察官法赫米事後對記者說,他希望法院維護社會正義,把這3名“犯罪”的人送到監獄。
法院在聽取檢察官起訴書後決定休庭,將於4月1日重新開庭審理案件。丹戎是3月7日正式被總檢察院拘留的。如果法院確定丹戎等人有罪,他們就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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