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用餐情況如何,北京家長可以作爲就餐義務監督員監督。記者在昨天的中小學安全教育日活動宣傳現場獲悉,北京市教委已推出多項措施,保障在校集體用餐學生的食品衛生。
市教委規定,學校可聘請學生家長監督學生就餐或設立家長開放日,公佈食譜和衛生檢測結果,讓全體家長對學校實施學生營養餐的情況進行監督;各校校長爲本校學生在集體用餐管理的第一人,有學生食堂學校的校長要承擔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學校在選擇社會用餐單位時,應在各市級學生營養餐定點生產單位中選擇並不得向非學生營養餐定點單位訂餐;一般學生食堂生產操作間面積不得小於50平方米,被批准爲區級學生餐生產單位的學校食堂操作間面積不得小於100平方米。
依據市教委文件,學校食堂及營養餐廠家要遵守供餐留樣制度,並備有48小時留樣設備,以確定衛生事故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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