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一位考生將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該中心《關於通報2000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作弊人員通知》中對他的處罰決定。
這位山東考生叫王司軍,在山東一家醫院工作。據他說,2000年6月,他在山東工業大學參加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西醫綜合考試,在考試過程中沒有發生什麼事,只是提前交卷走了。後來,考研的分數出來了,但是他的成績卻找不到。2001年3月28日,王司軍再次報名參加考試,卻發現自己報不上名了。第二天晚上11點,山東省學位委員會通過傳呼告訴他,因爲他攜帶資料入場,構成作弊。根據有關處罰規定,不僅取消他當年考試或成績,並從下一年起三年內不準參加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
王司軍對於這個處罰莫名其妙。後來他看到了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關於通報考試作弊人員的一份通知,才發現其中有他的名字。於是他將山東省學位委員會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銷該通知中關於他的處罰,保護他的受教育權。一審法院駁回了他的行政起訴。
今年1月,他來到北京,3月18日,他將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告上法院。據瞭解,考生不服作弊處罰而提起行政訴訟的在全國還很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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