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合浦縣衛生局原副局長兼合浦縣皮膚病防治醫院院長朱有昌,因向合浦縣原縣委書記何建林行賄1萬元,1998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被撤消一切行政職務。然而,去年11月16日,縣紀委根據羣衆舉報,正對朱有昌的其他經濟問題進行調查,合浦縣委卻突然決定任命其爲合浦縣衛生防疫站副站長。消息一出,立即引起該縣衛生系統職工的強烈不滿。朱有昌則威脅辦案人員:我的後臺硬得很,你們再敢查我,到時連死都不知道怎樣死的。
記者在合浦縣衛生局瞭解到,去年6月至8月間,縣衛生局紀委接連收到羣衆舉報信,反映朱有昌在縣皮膚病防治醫院任院長期間,涉嫌利用假稅票、假稅章、假藥品公司、假戶頭、假名字、假經銷商和將小面額發票塗改爲大面額發票等手段貪污,有問題的發票累計金額206萬元。衛生局紀委初查後認爲問題重大,涉及面廣,以自己的力量和權限難以將問題調查清楚,於是將情況上報縣紀委、監察局。
合浦縣紀委、監察局接到縣衛生局紀委的報告後,非常重視,立即組織人員從外圍展開取證工作。然而,調查工作剛剛進行到第二天,兩名辦案的同志突然被緊急抽調回來,去接受另一項工作任務。
幾乎就在衛生局、縣紀委對朱有昌的問題進行調查的同時,合浦縣委組織部也開始了對朱有昌的任用考察。記者從組織部門與衛生系統22名同志的談話記錄中看到:認爲朱有昌可以任用的有8人,可以交流到衛生系統外使用的有2人;認爲不能任用的有5人,不表態的有7人。
對朱有昌這樣的幹部,匆匆忙忙加以任用,顯然違反了黨的幹部任用政策,是不合適的。但是,合浦縣委主要領導卻公開爲朱有昌辯護,說什麼朱有昌的問題,都是過去的事了,利用假稅票、假稅章、假藥品公司、假戶頭、假名字、假經銷商和將小面額發票塗改爲大面額發票作假賬,怎麼就能定朱有昌的罪呢?我看要有問題的話也應該是會計、保管員、進貨員負責,朱有昌又不直接經手。再說,防疫站也不是什麼好地方、好位置,只是發揮一下他的一技之長罷了。
實際上,對朱有昌的任用,一開始在合浦縣委領導班子裏就有不同意見,一位縣領導告訴記者,在研究朱有昌的任用問題時他就曾提出,用朱有昌一定要慎重,用錯一個人,會傷害一大片,衛生系統可以使用的幹部很多,何況各部門還有一批年輕的、優秀的幹部可以選擇。但這個意見沒有被主要領導採納,朱有昌在羣衆反對聲中走上了合浦縣衛生防疫站副站長的崗位。
縣監察局陳副局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以前上級有關部門在查處何建林案件時已對朱有昌的有些問題進行了查處,比如送1萬元禮金的問題。這次,我們主要是在縣衛生局紀委調查的基礎上,對羣衆反映的其他問題進行覈實。但這項工作開始不久,我們這裏就發生了西場糖廠停工事件,因此就把所有力量都抽調過來,緊急處理糖廠的問題。”陳副局長以及辦案人員均表示,朱有昌的問題並沒有完結,等抽出時間還要接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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