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英文《海灣新聞報》今天(3月31日)報導,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聯邦最高法院日前判決,丈夫爲了樹立家規,可以毆打妻子,但不得造成妻子傷殘,也不得言語傷害妻子,否則妻子可以訴請離婚。
報導說,迪拜一名婦女即因爲這項判決,訴請離婚成功,法院並判處丈夫歸還妻子帶來的所有嫁妝外,每月並必須給付一筆不小的贍養費,供妻子租屋、生活及僱請女傭,此外,妻子還獲得監護兩名兒子的權利。
據這項簡短報導引述該婦女的告狀文說,丈夫經常在兒子及女傭的面前毆打她,毆打方式除拳打腳踢之外,也使用電線或木棒抽打,有時甚至抓着她的頭往牆壁上撞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