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房地產虛假廣告氾濫的現象,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建設部今天發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廣告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年對房地產廣告特別是房地產網絡廣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清理。
此次檢查的重點有三個。一是尚不具備銷售條件發佈的房地產廣告。以下情況進行廣告宣傳的均屬此類:未按法定程序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手續,擅自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未按法定程序辦理房地產項目建設有關手續,或手續不全;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權屬有爭議以及政府限制銷售等不具備銷售條件;未按法定程序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二是含有虛假、誇大宣傳內容的房地產廣告。主要包括:向購房者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或根本無法兌現的各種價格優惠、服務標準、環境及配套設施、物業管理的;未能按規定的要求明示價格、面積等內容的。三是其它違反《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的房地產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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