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及國務院辦公廳通知,2002年“五一”國際勞動節放假時間爲5月1日至7日,調整後4 月27日、28日(公休日)照常上班。不能停止生產和工作的單位放假方法,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研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