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不擴散核武器條約》2005年審議大會第一次籌備會議的中國代表團團長胡小笛8日說,徹底消除核武器,實現無核武器世界,促進世界的安全、穩定、和平與發展,是國際社會堅定而神聖的共同宿願,也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所追求的目標,因此必須維護和增強這一條約的普遍性、權威性和生命力。
他說,要實現這一目標,不僅取決於條約本身,更取決於條約以外的諸多因素。首先,必須營造穩定、合作與信任的國際環境。這是使各國具有安全感,進而消除其獲取、保留核武器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動因的前提。冷戰後國際關係相對緩和,使核裁軍取得明顯進展,就是最好的例證。
胡小笛指出:“當前最重要的是,摒棄以單邊主義行爲謀求一國絕對安全的做法,通過多邊努力,尋求各國的共同安全。”“其次,必須維護國際軍控條約體系的完整性。”
他說:“《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作爲這一體系中的原則性條約,它的生命力是與其它具體的軍控條約緊密聯繫的。如果這些有具體規定的條約遭到破壞,《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所確立的核裁軍和核不擴散的總體目標將無法實現。”
胡小笛說,各國必須忠實履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條約義務和審議會文件的規定。他說:“《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作爲當今最具普遍性和造法意義的國際軍控條約,其影響早已超出其成員國的範圍。從某種意義上說,不論是核武器締約國,無核武器締約國,還是非締約國,均有義務恪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精神。”
他說:“令人遺憾的是,2000年最後文件中關於核裁軍和地區防擴散方面的一些重要規定沒有得到落實,一些甚至遭到了破壞。這將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及其審議會文件的權威性以及人們的信心造成影響。在這方面,《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及其審議進程面臨的挑戰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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