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前發生一起強姦案,與異性合租的宋某發現,與同學合租在一起原來非常危險,她的妹妹小月被酒後歸來的室友江某強暴。
宋某的姐姐與江某是中專同學,兩人畢業後同在廈門工作。爲省點錢,他們於半年前在金橋路37號合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期間,宋並沒有發覺對方作出什麼出格的事,對他也較爲放心。
據福州晚報報道,宋某20歲的妹妹小月前不久來廈,暫時與宋某住在一起。宋於6日到福州出差。晚上,江某單位聚餐,江回到住處一身酒氣,小月從臥室出來爲江某倒了一杯溫開水。江喝完水後,趁着酒勁在客廳裏即對小月動起手腳。小月反抗,色心大發的江某一把將小月抱至宋的臥室,實施暴行。
小月不敢報警,等到姐姐7日中午從福州回到廈門,小月纔對姐姐說起自己的不幸,宋某馬上報警。警方現已將江某留置審查,並對此事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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