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拖鞋是不宜出入正式的公共場所的,作爲人們學習和閱讀場所的圖書館,理所當然不允許拖鞋“登堂入室”,但界定“拖鞋”的標準是什麼呢?昨日下午,李先生及其太太來到羅湖區圖書館,就李太太因穿拖鞋到該圖書館,被該館工作人員摑耳光一事,向圖書館討個“說法”。
【穿拖鞋入館被拒】
昨日下午,記者在羅湖區圖書館見到了當事人李先生和太太,事情已過了一週,李太太的情緒仍然很激動。李先生告訴記者,5月9日下午3時多,李先生與太太一同進圖書館看書。但圖書館的工作人員以李太太穿着拖鞋爲由,拒絕讓其進館,着急的李太太就此和工作人員吵了起來。羅湖圖書館的孫主任聽到爭吵後,沒有問清事情的緣由,也加入了爭吵。李先生激動地說:“他不但把我太太推倒在地,還打了她。”
【館主任被罵打人】
羅湖圖書館的孫主任承認:“我那天確實打了李太太一耳光。”孫主任說,5月9日那天下午,他正在樓上辦公,聽到樓下有很大的爭吵聲,於是下樓瞭解究竟發生什麼事。當時李太太的情緒很激動,站在圖書館門前大聲地與圖書館的工作人員爭吵,嚴重影響了圖書館的正常工作。於是,他輕輕扶了一把李太太的後背,示意她到一邊詳細反映一下事情的經過,不料李太太卻大罵他是“流氓”,把矛頭轉向他展開新一輪“轟炸”。
孫主任表示自己當時確實不夠冷靜,推了李太太幾下,但並沒有把她推倒。後來,氣急的李太太罵他“全家都是王八蛋”,他擡手就打了她一耳光。
【時裝拖鞋可入館】
羅湖區圖書館的陳館長告訴記者,全館上下對此事都很重視。事發當日,他們調查清楚後,本打算就打人一事向李太太道歉,但由於沒有李先生夫婦的電話,才耽擱下來。陳館長同時表示,李太太穿着拖鞋進入圖書館,確實是規定不允許的。
隨着休閒時代的到來,人們追求時尚的同時,更強調舒適,無後絆帶兒的“拖鞋式”涼鞋大行其道,記者提出:“圖書館是如何界定是涼鞋還是拖鞋的呢?”記者注意到,陳館長的腳上也“拖”着一雙黑色皮質無後絆帶兒的“涼鞋”。陳館長解釋,拖鞋式的時裝鞋不歸在不準入圖書館的“拖鞋”一類,但李太太腳上的棕紅色塑膠無後絆的鞋,明顯屬家庭用的拖鞋,是不允許穿着入館的。“我的鞋和她的鞋有本質區別,我這雙鞋決不可能穿到浴室去沖涼。”陳館長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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