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英國婦女在一場騷亂中把她養的大蜥蜴扔向一名警察,日前被倫敦一家法院判決虐待動物和一般攻擊罪名成立。不過法官仍允許她飼養這只大蜥蜴。
47歲的蘇珊·華勒斯有『蜥蜴小姐』之稱,她無論走到哪,都帶著她的寵物蜥蜴『艾格維』。連這次到法院出庭,也是人蜥共同出場。在她上法庭接受指控和辯護時,『艾格維』留在法院院子裡的一個水池中等她,並有一名法警負責看護。
案件的過程是這樣的:蘇珊在威特島一間酒吧喝酒時,擅自將『艾格維』放在其他客人肩膀和頭上,酒吧人員於是要求她離開。酒吧的羅森梭說:『我聽到有一兩個女孩尖叫,跑到酒吧另一頭,後來發現她們面對著大蜥蜴,正瑟縮在牆角裡。』羅森梭說他兩次叫蘇珊離開,但她兩次把大蜥蜴扔向他,並踢他。羅森梭嚇得只好報警,幾分鍾後警察趕到,想上前強行帶走蘇珊,而蘇珊再次將蜥蜴扔向警官哈利,但未擊中哈利,卻碰到了旁邊的保險櫃。
哈利在庭上作證說:『我想當時她醉了,神智不清。』另一名警官艾倫說,他覺得蘇珊『非常怪異』,因為她被帶到警察局後也把蜥蜴扔來扔去。後來,警方將蜥蜴暫時扣留起來。獸醫白金漢作證說,把蜥蜴扔來扔去會導致它受傷,並遭受不必要的痛苦。他說,他在酒吧事件之後幾天為蜥蜴做過檢查,發現這只棕色的蜥蜴很不快樂。不過他也同意辯護律師的說法,認為它可能是想念主人。
根據英國法律,造成動物不必要的痛苦可處刑期不超過6個月或罰款不超過8000美元或禁止養寵物3年這3種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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