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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晚報記者近日在與數位朋友小酌時,要了不少羊肉串。品嚐一串,鮮嫩可口。服務員面露得意之色:“咱們有絕招哇!”一再問“招”,服務員說:“這肉是用亞硝酸鹽煨的。”聽罷,衆人不禁愕然。
5月23日,該報記者對肉串鮮嫩與亞硝酸鹽之關係進行調查後,着實大吃一驚:凡是經營肉串、熟食的,大多用亞硝酸鹽煨制肉料。業戶們將亞硝酸鹽稀釋後,與各種調料混合,再將肉料浸泡其中煨制。經亞硝酸鹽處理過的肉料,色澤紅潤、口感鮮嫩。於是,不管肉料是否陳舊、變質,一經亞硝酸鹽浸泡,便搖身一變成了鮮肉。而商家對稀釋亞硝酸鹽的比例並沒有準頭,全憑“跟着感覺走”。
經請教化學專家得知,亞硝酸鹽又叫亞硝酸鈉,爲工業用鹽,用於有機合成、防腐等。人體攝入0.2克至0.5克便能引起中毒,攝入3克便導致死亡。醫療專家介紹說,亞硝酸鹽中毒一般潛伏1至3小時,然後突然發病,中毒者由於缺氧,出現紫紺症狀,即嘴脣、舌尖、指尖青紫,頭暈、頭痛、乏力、心動過速、嗜睡、煩躁、呼吸困難、噁心、嘔吐、大小便失禁,嚴重者導致呼吸衰竭死亡。
亞硝酸鹽究竟哪來的?經人指點:化工商店有售。和平區西塔一帶小化工商店着實不少。隨便走進一家打聽亞硝酸鹽,業主狐疑地上下打量一番,然後問:“你是賣熟食的?不像!”“買亞硝酸鹽跟熟食有什麼關係?”我問。業主揮揮手說:“少扯這套,不賣熟食要亞硝酸鹽幹啥?”“亞硝酸鹽多少錢一瓶?”“5元。要介紹信,還得公安局蓋戳。”“沒介紹信,多給你幾塊錢不就得了?”業主不算“黑”,說多給3塊錢就行。記者藉故嫌貴,便脫身了。
接着轉了幾家化工商店,都有亞硝酸鹽;都開口說要介紹信,而後隨意出售。一個女業主熱情地介紹說:“亞硝酸鹽是個好東西,不管什麼板筋哈喇皮,摻和進去這玩意保證稀爛。千萬別放多啊!出了人命可不是鬧着玩的!”她還再三叮囑一個買主:“千萬別說是在我這買的啊!”
經諮詢化工管理部門有關人士,得到的回答是:亞硝酸鹽爲有毒品,沒有單位出具的證明、公安部門的手續,嚴格禁止出售。然而,就是這麼個“毒品”,卻偏偏“溜達”進了食品之中。一旦發生意外,這人命關天的責任,又有誰能擔負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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