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九屆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了《福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福州保稅區條例》、《福清融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修改決定。這次條例修改,主要對違背國民待遇原則的硬性規定工人工資水平等條例內容予以刪除,從法律上保證外商享受國民待遇。
新修改的《福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等3個法規,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據悉,爲適應加入世貿組織的形勢,福州市全面清理現行地方性法律法規,根據法制統一原則、非歧視性原則和公開透明原則,從今年4月開始,福州市人大、市政府法制辦召集馬尾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國稅局、地稅局、海關和人行等有關部門,按照中央清規意見,對現行的這三項法規進行修改,並報請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福建省人大於5月31日表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