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部門近日對上海、太原、西安等5大城市10個規模經營場所的24種食醋商品進行了一次質量監督抽查,按國家強制標準《食品標籤通用標準》檢查合格的食用醋僅10種,合格率爲41.7%。
本次抽查以中低檔普通商品爲主。抽查的24種食醋中有14種標籤標註不合格。主要是:成分含量與標識不符,在14種不合格商品中,有6種配料表中未標註含有防腐劑苯甲酸,實際上卻檢測出;2種未標註固態發酵或液態發酵,釀造食醋或配製食醋。
本次抽查的食醋主要問題是標識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生產和經銷單位對商品標識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明知國家有強制性的標準也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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