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屬國家強制檢定計量器具之一的出租汽車計價器作爲結算乘客應付費用的依據,已越來越被人們所關注。但是,質監部門在對本市運營的出租車進行檢驗時發現,能夠按照計價器檢定證件規定的日期按期檢定的出租車計價器僅佔被查車輛的70%。
據市計量所的有關人士介紹,日前對全市運營出租車輛計價器進行的檢查中,共查出241輛出租車超期使用計價器。據有關人士講,出租車司機應在規定的週期內使用計價器,超期使用是違法行爲。假如在此期間,乘客與司機因收費問題發生糾紛,一切責任由司機負責。
此外,還有3輛出租車私自調整計價器,其中有一部車輛還加裝了計價器外部控制裝置。據業內人士介紹,這些經過調整的計價器比正常的計價器跑得快,本來一公里的路程可以被計爲1.2公里,車主以此來多收取費用。在此業內人士提醒乘客,在乘坐出租車時如發現有司機利用計價器坑害消費者,可以撥打87891996及時進行舉報。
據悉,近期質監部門將採取大規模的檢查行動,對超期使用計價器、私自調整計價器、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的司機,一經查出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天津市計量管理條例》予以嚴重處罰。【記者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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