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出臺之後,廣東省政府日前又出臺了有關失業人員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方面的優惠政策: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免費的職業介紹服務和參加一期減免費的職業培訓。
根據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憑有關證明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設立的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或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設立的經營性職業介紹機構,申請享受免費職業指導和介紹服務,這些職業介紹機構應當爲其提供免費服務,不得推辭。
另外,失業人員在此期間可自主選擇培訓項目,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覈准的職業培訓機構參加一期減免費的職業培訓,培訓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具體減免費辦法是:凡由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爲再就業困難的失業人員(即特困失業人員),培訓費用實行100%減免;非特困失業人員經考覈合格的按照培訓費用的80%減免,其中20%由失業人員自付;經考覈不合格的按照培訓費用的50%減免,其中的50%由失業人員自付。
據悉,失業人員如果想通過培訓實現再就業,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有關證明,到定點培訓機構報名參加培訓時,本人先預付50%的培訓費(特困失業人員無需預付),培訓結束經考覈合格者,培訓機構再退回超過本人自付部分(即20%)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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