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深圳市人民檢察院進入公訴的最後準備階段,一宗中央領導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代號爲“1·22”、涉案267宗犯罪事實、走私食用油近83萬噸、偷逃稅額達24.77億元的走私大案,真實面目也漸漸顯露出來。目前,這起由深圳查辦的有史以來數額最大的走私案件將在下月進入法庭審理階段。
海關關長受賄“落水” 金錢開道一路綠燈
2000年3月,中紀委、最高檢、海關總署組成聯合調查組,從各部門抽調精幹力量,對深圳市惠威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威公司)走私案進行全面調查。同年8月,深圳市檢察院奉命提前介入此案。據檢查官講,惠威公司是一個只有4、5名骨幹的“皮包公司”,能從事這麼的大規模的走私交易且暢通無阻,得益於楊改清和原深圳海關關長趙玉存的特殊關係。
爲了給自己的走私活動掃清障礙,惠威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楊改清(另案處理)負責對惠州海關有直接管轄權的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另案處理)進行“公關”。據檢查官透露,惠威公司從公司成立開始,楊改清便處心積慮地拉攏趙玉存一家。據現已查明的事實,趙玉存一家4口涉嫌受賄的900餘萬元的贓款中,超過800萬元都來自楊改清。
趙的大女兒趙瑩(另案處理)被安排進惠威公司當“總經理助理”後,楊就名正言順地給趙瑩發放大量“福利”。楊改清爲感謝趙玉存爲其提供方便,從1996年至1999年,共送給趙3萬美元、價值6.8萬元的勞力士手錶一塊;趙玉存與其妻(另案處理)接受楊改清的賄賂10萬元人民幣;在趙的同意或知情的情況下,其兩個女兒收受楊送的港幣514.48萬元、價值300萬元港幣的香港住房一套和價值90餘萬元的深圳住房一套、價值39萬元的奔馳轎車一輛。趙瑩在2002年5月14日庭審時曾這樣說:“感覺他和我們就象一家人”,“我們都親熱地叫他楊叔叔”。
惠威公司攻下趙玉存大關後,繼續以金錢開路,收買拉攏惠州港口岸海關及商檢、衛檢、動植檢等執法部門的部分工作人員,爲其走私活動大開綠燈。惠州港海關和動植檢、衛檢、商檢等部門放棄監管,不查實際數量,只按惠威公司申報數量審定。自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該公司採用少報多進、僞報品名、不報關直接卸貨等手段走私棕櫚油、菜油、豆油等食用油近83萬噸,經海關關稅部門覈定,共偷逃應繳稅額24.77億元。 在這起特大走私案中,一批國家幹部紛紛落馬。其中,原惠州港商檢局長李石倫被以涉嫌商檢失職罪、單位受賄罪提起公訴,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原惠州港商檢局局長楊某被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原惠州港海關監管一科科長唐錦榮(後任深圳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皇崗偵查支局副局長),被以涉嫌放縱走私罪被提起公訴;原惠州港海關、商檢局一批科長、副科長分別被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批捕、起訴。其它涉案單位由專門查處瀆職的單位另案調查。
利用分艙單瞞報 走私手段越玩越邪
根據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兩年間,被告人惠威公司副總經理劉浩,夥同楊改清、陳仕軍、賈曉新(均另案處理)、溫小東及香港榮興貿易公司老闆盧漢球、盧漢波(均在逃)等人買賣食用油《特定商品進口登記證明》和許可證,從事進口食用油業務。在進口過程中,上述人員與被告人中國惠州外輪代理公司(下簡稱惠州外代公司)及其原總經理尤年球等有關業務人員相互勾結,採取少報多進、僞報品名、不報關直接卸貨等手段,大肆走私棕櫚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入境。由於楊改清、溫小東打通了關節,惠州港海關和動植檢、衛檢、商檢等部門放棄監管,一路“綠燈”放行,他們不查實際數量,只按惠威公司申報數量審定,致使國家稅款大量流失。
據辦案人員介紹,起初,走私分子只是採用在報關的有關單據上改小每艘船實際載油量的方式偷逃稅款。接下來,他們又採取製作分艙單的辦法,只用其中一張記載數量較小的艙單進行報關納稅,其餘艙單所載數量則不報關納稅。隨着時間的推移,他們的作案手法越來越大膽。到了1997年底,他們竟然在進口過程中將幾艘船最小數量的艙單合併在一艘船名下報關,其餘船次則不報關直接卸貨。他們每次走私活動偷逃稅的數額,從起初的幾十萬,到幾百萬,再到幾千萬,走私犯罪的膽子越來越大,手段也日益明火執杖。
爲方便快速裝卸走私食用油,惠威公司還在碼頭鋪設專用油管,一直通往設在海關監管之外公共保稅倉的油庫。走私船一到岸,在辦理了相關手續後,就直接通過油管向油庫泵油。由於後期走私活動日益頻繁,走私數量日益增大,油庫的庫容常常不能滿足走私油卸載的需要,以致運油船被迫停滯在碼頭等待卸油,一些船長甚至因爲耽誤了航期而提交過抗議信。
檢察院深挖細究 追加涉案稅額10億
2000年3月,中紀委、最高檢、海關總署“1.22”專案查私組成功地突破了惠威公司走私食用油特大案件。該案在交由深圳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進一步偵查後,於2001年10月移送深圳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深圳市檢察院十分重視此案的辦理,選派了精兵強將嚴格把關。在偵查機關認定劉浩等5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走私食用油127船次、偷逃稅額人民幣14億多元的基礎上,辦案人員通過深入審查該案360餘本案卷,反覆覈對上萬份單證和有關數據,又追加認定了另外140船次涉嫌走私共計偷逃應繳稅額人民幣10億多元的犯罪事實,並依法追捕、追訴了惠州外代公司和該公司的6名直接責任人員。
對於檢察機關在這起案件中僅將惠州外代公司作爲單位犯罪主體提起公訴,而未將在走私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惠威公司作爲被告人的問題,辦案人員解釋稱:經查證,惠威公司成立後除走私食用油外甚少經營其它正當業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以犯罪爲目的設立或以犯罪爲主業的單位不能作爲單位犯罪的主體,而應對實施犯罪的個人追究刑事責任。
惠州外代公司在這起特大走私案裏所扮演的角色無疑是十分重要的。按照國際貿易有關業務規範,進口商品的全套單據涉及到進口商、出口商、船公司等多個環節。如果這些單據彼此不符,就不能報關進口。惠州外輪公司與楊改清、溫小東、盧漢球等走私犯罪分子沆瀣一氣,在承辦代理食用油進口報關報檢業務中,從單位負責人到相關業務人員,完全按照走私分子的要求,承擔了以少報多進爲目的僞造有關單據、辦理有關手續的重任,因此在這案件中難脫干係。
對於在審查起訴過程中追捕、追訴的6名惠州外代公司的直接責任人員,據檢察官介紹,其實在中紀委專案組調查時,就已經將他們列入了調查範圍。只是因爲當時他們中有的人正處於哺乳期、有的是單位骨幹,且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均十分配合,所以對他們採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檢察機關在該案的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他們在這起特大走私案件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經與偵查部門溝通,最終決定對他們予以追捕追訴。
辦案人員稱:在食用油進口的諸多環節上,如果有一個環節能夠認真履行職責,走私犯罪是不會輕易得逞的。楊改清等人利用金錢開路,建立了一個完整的走私鏈條,才使大規模走私變爲現實。
這一走私鏈條包括了國際貿易中進口食用油的各個環節。扮演進口代理商的深圳惠威工貿有限公司,先是與扮演境外供貨商的香港榮興貿易公司密謀走私。然後又聯手搞掂了國際貿易中的船公司及其代理惠州外代公司等關鍵環節。走私分子由此操縱整個食用油進口的全套單據。無論國際巨輪運了多少食用油進港,他們都能在繁雜的國際貿易單據中填出自己想要的報關納稅數字。
虛假的國際貿易單據,離成功走私還有很大距離。只要海關、商檢、衛檢、動植檢等口岸監管單位嚴格覈查是不難發現其中貓膩的。但楊改清等人卻利用金錢找到了“靠山”,成功使得當時的惠州港海關和動植檢、衛檢、商檢等部門放棄監管。這些口岸監管部門根本不查驗實際進口數量,只按惠威公司申報數量審定。這意味着一切都由惠威公司說了算。惠州港一度變得對走私分子不設防。
然而即使是走私分子苦心經營起的這樣一個完整的走私鏈條,也並不是萬無一失的。辦案人員在審查案件的過程中,發現了一個富有戲劇性的細節:曾有一位處事嚴謹的俄羅斯籍外輪船長拒絕簽發虛假載重量的艙單及總貨物單,以致走私份子不得不將該船進口食用油全額報關。
庭審示證將用多媒體,出示證據多達4000頁
據承辦該案的深圳市檢察院刑檢三處辦案人員稱,此案的起訴書長達55頁、共計25000字。目前,檢察機關將已經查明涉嫌走私的267船次所運載的食用油的實際數量、申報數量、少報多進數量以及偷逃稅額在起訴書中一一列明。由於與被起訴的12名被告人相關的案卷多達360多本,另外還有十幾本帳薄,爲方便將最能說明犯罪事實的證據在法庭上一一出示,辦案人員目前正在進行着緊張的電腦錄入和編輯工作,估計將出示的證據材料多達3000-4000頁,大概要佔據電腦1G的容量。屆時,公訴人將以多媒體示證的方式出示有關證據,12名被告人所涉嫌的一宗宗走私犯罪事實,將更加直觀、形象地展現在審判人員及旁聽羣衆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