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本四年審一回
記者昨日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獲悉,交管局目前正着手製定《駕駛員考試辦法》徵求意見稿。在意見稿中,涉及到駕駛證年審、有效期、殘疾人駕駛證申領等多項內容的修改。
新《辦法》將取消駕照年審制度,小型汽車四年審驗一次,新的駕駛證上沒有了年審簽註欄。建立駕駛證升降級制度,在一個記分週期內2次以上滿12分的,予以降級。駕駛員在換證、記滿一定分值等情況時必須參加學習,連續5個記分週期以上未記分的,可以直接延長駕駛證的有效期。
新的考試辦法準備取消駕駛證副證和證夾,實行單卡制,同時提高駕駛證的製作工藝與防僞性能。另外,取消了初次領取日期;增加殘疾人申請駕駛證的條件,允許殘疾人駕駛專用的機動車輛。殘疾人可駕專用車駕駛證的內容中將增加國籍、駕駛時必備的附加條件(如必須佩戴眼鏡、一些殘疾人只能駕駛自動擋車輛等)。爲加強對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城市公交車的管理,只有在已經取得小型車駕駛證,並且具備一定駕駛資歷的人,才能報考此類車型駕駛證。這四類車型與大貨車的有效期爲一年,其他準駕車型的有效期爲6年。持證人年滿70歲的,有效期改爲一年。
在談到這次意見稿形成的原因時,交管局宣傳處負責人楊繼青告訴記者,新《辦法》體現一個鼓勵守紀、懲罰違規、方便羣衆的思想。如果開車守紀律不違章,司機可能四年才需要去一次車管所驗證。我國目前共有機動車6852萬輛,其中私人汽車有707萬輛。而且我國的私人購車數量還將不斷上升。全國每年對4261萬駕駛員的年審是一項工作量很大的任務,同時也給一些身體健康的駕駛員帶來不必要的負擔。取消年檢後,將節省大量的人力和財力。針對過去一些對申請人年齡、身高的限制,在新《辦法》中都會取消。楊繼青強調,新《辦法》的另一個重要任務是加強對大客車、大貨車的管理,對這部分車輛的駕駛證年審會相應嚴格。
據瞭解,新《辦法》意見稿仍在擬訂中,意見稿出臺後將在網上進行公示。新的《駕駛員考試辦法》有望下月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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