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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日前從市畜牧局獸醫處獲悉:根據農業部有關規定,本市將在2002年7月1日起對進入流通環節的豬、牛、羊和禽類實施動物免疫標識制度。畜禽要佩帶全國統一格式的耳標、發給全國統一格式的免疫證明,憑免疫標識進入流通環節。7月1日後,沒有免疫標識的畜禽將被視爲未經免疫,檢疫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動物免疫標識制度是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爲了加強動物免疫工作的管理,規範動物防疫行爲,提高免疫滅病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天津市動物防疫條例》制定的動物免疫標識制度,這個制度規定了對動物實施強制免疫注射後,要給動物加施免疫標識,佩帶全國統一格式的耳標,發給全國統一格式的免疫證明,然後,動物憑免疫標識進入流通環節。根據國家規定,這次本市需要加施免疫標識的動物只有豬、牛、羊和禽類,其他動物尚未規定。動物免疫標識包括免疫耳標和《動物免疫證》。免疫耳標是全國統一格式、統一顏色、統一編號,材料爲無毒塑料,樣式是正面爲直徑3釐米的圓形,上面印有編號,從編號可以查出動物的產地,顏色爲粉紅色,加施在動物左耳上。動物免疫證明採用農業部統一規定的《動物免疫證》,它在鄉鎮畜牧獸醫站給動物進行強制性免疫後發給動物主人,上面記載動物主人姓名、動物名稱、免疫病種、免疫日期、免疫人員姓名等內容。 自2002年7月1日起,本市的動物檢疫人員將統一開始在動物進行產地檢疫時查驗免疫耳標和《動物免疫證》,沒有相關證明的動物被查驗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天津市動物防疫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目前,這項工作已在本市有農業的12個區縣全面展開。(記者王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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