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騙取民衆養蠍押金二千多萬元人民幣,以合同詐騙罪被提起公訴的海南“蠍子大王”周基湖案,今天在海口市新華區法院首次開庭。
公訴方稱,二00一年去年五月,嫌犯周基湖從武漢市到海南省工商局辦理註冊聯久公司,註冊資本六百八十萬元,公司經營範圍主要是蠍子等養殖、研發生產及銷售。
該公司採取簽定合同收取押金的形式,將種蠍提供給自願參與養殖的民衆,並承諾以較高的價格收回產下的“仔蠍”,而後退還押金,並支付養蠍勞務費。
從去年八月至十二月,周基湖的聯久公司,共與一千多人簽訂合同,獲取民衆養蠍押金二千多萬元。除退還養殖押金、支付回購仔蠍代養費及公司的日常開支外,其餘一千四百多萬元被周基湖非法據爲己有。
公訴方特別指出,聯久公司註冊經營至今,沒有產出任何利潤,始終以“拆東牆補西牆”的手段,用後來客戶交付的押金償還前面客戶的押金,及支付勞務費。儘管購買了廠房、汽車等固定資產,但始終沒有產出廣告中所提到的蠍子油等產品,也未有向外銷售成蠍的經營行爲。
今年一月,周基湖因涉嫌利用養蠍合同詐騙,被海口市新華公安分局依法逮捕。
三十多位養蠍戶今天旁聽了法庭調查過程。其中多位養蠍戶對記者稱,他們均是通過海南本地傳媒介紹瞭解了聯久公司養蠍經營方式後,自願與聯久公司簽定合同,而且雙方始終沒有違反合同行爲。他們還表示:對有二十多年養蠍經歷的周基湖生產“蠍子”產品能力不懷疑,並稱許多人品嚐過其研製的產品。
不少人認爲該公司之所以未有經營銷售行爲,與蠍子的生長週期有關,即目前該公司飼養的蠍子尚未進入“成蠍”階段,無法投入實際加工生產。
據悉,在中國內地近兩年出現了多起“蠍子”詐騙事件。是“養蠍扶貧”,還是“養蠍詐騙”?海口“蠍子大王”周基湖案,有待海口市新華區法院的進一步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