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上午8時45分左右,伴隨着一聲莊嚴的法槌聲,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的“親姐殺親弟案”在和平區法院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孫紅(化名)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一審法院判決
法院認爲,被害人孫利長期以來對其母親毆打、辱罵、恐嚇,並經常酗酒後在家中鬧事,給孫紅一家帶來巨大的痛苦,確應受到公衆的譴責。但生命權作爲公民的最基本權利受法律保護,孫利的過錯不應成爲孫紅濫用私刑故意殺人的理由。孫紅以勒頸的方法致孫利機械性窒息死亡,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鑑於孫紅是出於義憤殺人,並在案發後投案自首,依法從輕處罰。故判處孫紅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認定的案情
被告人孫紅之胞弟孫利(化名,現年31歲)平素以酒爲伍,習性惡劣,經常對其母進行辱罵、恐嚇和毆打,致使其母身心備受摧殘。1月7日下午5時左右,孫利在家中大量飲酒後,又持續對其母進行辱罵、毆打。當晚9時許,孫紅下班回家對孫利勸解,孫利非但不聽,反而繼續打鬧,還拿出家中的兩把裁衣剪刀和一個無底的破酒瓶子往自己胸前扎,並欲砸向其母,被孫紅及其大姐奪下。母親走後,孫利遷怒於孫紅,上前毆打她,並掐其頸部。二人相互撕扯、扭打至牀上。大姐前去勸阻,被孫利踹到一邊。廝打一段時間後,孫利體力及精神不支,臉衝門側躺在牀上。孫紅見狀,遂起身跪在牀上從自己的褲子口袋裏掏出一條紅色腰帶,套住孫利的頸部,並打單結交叉扯拽。孫利掙扎,二人滾落至牀下。孫利臉朝下趴伏在地,孫紅騎在其身上繼續用紅色布腰帶勒孫利頸部,直至孫利窒息死亡。孫紅髮現孫利死亡後,先將一深色薄毛衣蓋住孫利頭部,接着又打電話讓同事張某和孫某前來幫忙,並告訴他們她已將弟弟弄死了。最後,孫紅又讓姐姐打電話報警,投案自首。
被告:“我不是故意殺人
我要上訴”
在昨天的整個宣判過程中,孫紅始終抽噎不止。在審判長當庭宣讀審判結果後,孫紅掩面失聲痛哭。在即將離開法庭的一剎那,她終於喊出了一句話:“我不是故意的,我要上訴。”
孫紅的姐姐在宣判後接受記者採訪時,對法院認定的事實有異議。
孫紅的辯護律師認爲,他們針對孫紅案件的辯護觀點“正當防衛”是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但到底會不會上訴,將最終取決於孫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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