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這裏,法永遠大於權……在錢理、情理和法理之間,我堅定的選擇法理。”當夏美鐘面對記者說這番話的時候,他已經在浙江省麗水市縉雲縣檢察院工作了整整20年。作爲一名欠發達地區的基層檢察官,夏美鍾對檢察工作的理解只有5個字,那就是“忠誠於法律”。
因爲“忠誠於法律”,所以在有些人眼裏夏美鍾固執得有點“不諳世情”。有這樣一件事在這個人口只有43萬的山區小縣流傳甚廣。1999年,農村基層組織選舉在麗水地區全面鋪開,無論是地區行署還是縣政府都把這件事當作一件大事來抓。然而在選舉的節骨眼上,縉雲縣的一個小村子卻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有幾位小青年因爲對選舉的程序存有異議,氣盛之下砸壞了投票箱。這一選舉風波因爲在當時特殊的背景下迅速成爲山區小縣的熱門話題,有關部門在專門爲此召開的會議上擬以“破壞選舉罪”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責任。但是,作爲縣檢察院批捕科科長的夏美鍾卻大膽地發出了不同的聲音,他認爲根據法律規定,破壞選舉罪只適用於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時的犯罪,而選舉村委會成員顯然不是選舉人大代表,因此若以破壞選舉罪追究這幾個小青年的刑事責任,於法無據。
由於夏美鍾堅持自己的不批准逮捕意見,使得對此案的定性迅速演變爲一場“法律與權力”的較量。雖然種種原因,當時許多細節至今仍無法窮盡,但回想起那時面臨的巨大壓力,夏美鍾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我最後的態度只有兩點--第一,我堅持自己的意見,個人承擔所有的責任;第二,我已經收拾好行囊準備隨時被調職去全縣最偏僻、海拔800多米的大洋鎮工作。”如今回憶起往事,夏美鐘有那麼一點自豪。
最後的結果是,夏美鐘沒被“發配”到大洋鎮,幾個小青年也沒有因爲“破壞選舉”而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只依法受到了公安機關的治安處罰。在檢察長的支持下,夏美鐘的“固執”最終捍衛了法律應有的尊嚴。經此一役,夏美鍾在整個麗水司法系統名聲大振。
當然,夏美鍾碰到的這件事已經過去幾年了而且僅是一個個例,但正如一位司法工作者所說:“夏美鐘的堅持所折射出來的對法律的忠誠,即便是在今天也相當有意義。”
正因爲“忠誠於法律”,夏美鐘有時顯得有點“不近人情”。1999年,由夏美鍾立案監督的兩起介紹容留他人賣淫案件,兩名犯罪嫌疑人的父親和哥哥都是當地的公安幹部,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爸爸還是他的同學。夏美鍾接手案件後,說情風立即四面而來,有通過他親朋好友的,有通過他頂頭上司的,但內容都只有一個,那就是希望夏美鍾“高擡貴手”,由公安機關內部處理。有一次,說情人甚至跟着他進了廁所……。但是,夏美鍾絲毫不爲所動,一方面向院領導彙報案情進展情況,一方面抓緊時間取證,堅持原則,依法辦案,最後終於使罪犯得到了法律應有的制裁。從1999年起,這類經夏美鍾之手的刑事立案監督案件達到33件,涉及70多人。
在有些人眼裏,夏美鍾是一個頗爲頭痛的人物,專跟他們過不去;但在遭遇司法不公的受害人眼裏,夏美鍾儼然成了公正的代言人。記者在夏美鍾辦公室的案頭看到一封剛從山東鄒平寄來的羣衆來信,上面這樣寫:“……您來山東鄒平縣調查取證時,當事人想給您買點禮品表示感謝,被您拒絕了,爲此,我們對您秉公執法,爲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不辭勞苦盡心盡職的高貴精神表示衷心的感謝。……”“在20年的工作中,避免不了有些案件當事人或親友來送錢物,來講情,這種事情我自己也記不清楚有多少次了,有案可查的高檔禮品、古畫、現金就有3萬多元,對於這些,我始終做到分文不取,原物退還。”夏美鍾這樣說。3萬多元在很多城市人眼裏,可能是一個小數目,但在一個欠發達地區的山區小縣,這可是一筆足以令人折腰的財富。夏美鐘的“分文不取”是因爲他忠誠的只有法律,而不是金錢。
因爲忠誠於法律,夏美鍾獲得了應有的榮譽。他領導的刑一科,立案監督工作在1999年、2000年和2001年連續三年獲浙江省檢察系統立案監督先進集體,榮記集體二等功一次;對“麻某等人搶劫案”的立案監督被評爲全國檢察系統刑事立案監督“十佳案件”;夏美鍾個人先後榮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2000年,夏美鍾成爲浙江省政法系統“十佳”檢察官;2001年獲得“全國檢察系統模範檢察幹部”的光榮稱號。
與很多先進的人物類似,夏美鍾從事檢察工作20年來,一直爲傷病所困擾。因爲左下顎骨造釉細胞瘤發作,夏美鍾已經兩次被擡上手術檯。上午掛鹽水,下午去辦案,痛了吃一點消炎片和止痛藥,餓了吸一點流質食物,這對他來講,已經成爲很經常的事。在兩次手術過後,夏美鐘的下顎骨已被全部切除,作爲替補,他身上的兩塊肋骨被截取補上,以至於現在他經常調侃稱自己爲“殘疾人”。
生活的磨難只能更加激發起夏美鍾對檢察事業奮鬥一生的勇氣,但有一件事情,卻成爲他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由於父親去世早,夏美鍾由母親和大姐養大成人,母親辭世後,大姐就成爲他最尊敬的親人。2000年1月4日,夏美鐘的大姐不幸去世,家裏商定在1月7日出殯。因自己還有一件案件急着要處理,夏美鍾就讓愛人先去大姐家打點,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在這次執行公務中,遇到了車禍,以至於錯過了與大姐見最後一面的機會。因爲忠誠於法律,夏美鍾可以得罪任何人;因爲工作,夏美鍾可以不顧自己的身體;但是當夏美鍾談起這件事情時,一向堅強的他眼圈禁不住紅了。他說:“這輩子沒什麼好愧疚的,就這件事讓我終身難安。”
當採訪結束的時候,這位50多歲、有着山裏人淳樸的基層檢察官爲我們唱起了他最喜歡的一首歌:“……幾度春夏秋冬,幾回風雨兼程……只要心中有愛,就會穿越愛的時空……”此時,與他相濡以沫一生的愛人正靜靜地聽着,這歌聲穿透重山疊巒,在麗水大地間迴盪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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