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6歲的李先生是某企業的下崗駕駛員。爲了謀到一份職業,李先生在6月20日本市出版的一張報紙上刊登了求職廣告。
當天上午,李先生接到電話。來話人自稱是一家建築企業總經理的私人祕書王勇,約李先生下午到南岸區郵政局門前相見。
下午2時許,王先生見到了年齡約30歲左右,留寸頭,穿淺色襯衣,手臂有刺青的“劉祕書”。
見面後,“劉祕書”提出先到茶樓談談情況。並向帶錢不多的李先生承諾:“我們這種大企業,喝茶不用你掏錢的”。
雙方在一家名叫“福羅拉”的茶樓坐定後,“劉祕書”很大方地點了一壺茶,一包“玉溪”牌香菸,小吃若干。
“劉祕書”對於李先生的情況表示滿意,並走到電話旁邊給“總經理”打去電話。隨後告訴李先生:“總經理讓我們在包房裏等他親自來看人”。
於是兩人又移入了包房。其間,“劉祕書”不停用言語讓李先生放心,表示自己一定要“盡全力推薦”。
下午5時許,“劉祕書”再次外出打電話。這一去就是數十分鐘,李先生髮現情況不對趕緊出外尋找。此時,“劉祕書”早已失蹤了。
據服務員講,“劉祕書”在離去時還拿走了4包“玉溪”煙,留給李先生的是285元的帳單。無奈之下,李先生只得叫來朋友付帳走人。
21日下午,掌握了“劉祕書”電話的李先生到南坪派出所報案。在派出所裏,兩個穿便裝的人接待了他,聽完李先生的介紹後,兩人以“立不起案,今後自己要小心”爲由,安慰了李先生幾句,連記也沒登就將其送走了。
“行小惡”,鑽立不起刑事案件的空子,是職介騙子的手段之一。他們長期遊離於這個空子之間,騙人錢財。
我們不得不問一句,難道這樣的事真就沒人管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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