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去年廣東惠州市“5·8”雷擊重大傷亡事故責任人翁正宗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也被黨紀政紀處分。
2001年5月8日凌晨,惠陽市秋長鎮元翔製品廠因雷擊引發火災,導致廠內的雙氧水等易爆物發生爆炸,致7人死亡、6人受傷。
經大量調查取證確定,“5·8”雷擊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防雷裝置失效,車間化學危險品存放和管理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對此,惠陽市委、市政府對事故責任人及有關單位作出了嚴肅處理:該廠臺商負責人翁正宗對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該廠法定代表人鄧某及惠陽市市場開發集團公司負責人黃某分別被黨紀政紀處分;惠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資科負責人肖某,擅自給予企業變更登記,行爲失職被處分;秋長鎮政府、惠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惠陽市消防大隊被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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