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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國1984年加入國際刑警組織以來,中國警方積極建立和完善與國際刑警組織在打擊跨國犯罪方面互通情報信息、協調辦理涉外案件及緝捕、引渡、遞解犯罪嫌疑人的渠道和機制,探索打擊跨國犯罪的有效途徑。
人民公安報報道說,據統計,1984年以來,通過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共發出紅色通緝令近400份;從1993年起,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和雙邊警務合作渠道,我國警方先後從國外押解、遣返犯罪嫌疑人210多名,辦理刑事司法協助案件300多起。2001年,我國警方將潛逃國外八年之久、詐騙我國48家單位5億餘元人民幣的犯罪嫌疑人錢宏成功押解回國,爲國家挽回巨大損失。
外派警務聯絡官,是加強國際執法合作、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的重要一環,也是未來開展國際執法合作的發展趨勢。至去年底,我國共向美國等五個國家派出七名警務聯絡官。(馬永梅 趙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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