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總統庫奇馬6月18日向議會發表國情諮文時提出了烏2002-2011年經濟和社會發展10年戰略構想。《人民日報》28日發表文章指出,該戰略構想是指導烏未來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其核心是“選擇歐洲”戰略。
文章說,早在1996年,烏克蘭就提出與歐洲一體化戰略,把加強與歐盟關係作爲其外交重點之一。幾年來,烏與歐盟關係不斷髮展,但至今烏仍是歐盟外圍成員。庫奇馬在10年戰略構想中指出,烏“最佳選擇”是成爲歐盟享有“完全平等權利”的一員。
文章認爲,“選擇歐洲”是烏克蘭向歐洲標準不斷靠攏的進程,它體現在內政和外交兩個方面。
在內政方面,烏將深化行政和憲法改革,協調國家各權力機構間的關係,擴大權力機構的透明度,使政權體系符合歐盟的有關標準。按烏現行體制,政府不是由議會多數派組建的聯合政府,而是由總統任命,經議會批准後組成。在行政改革中,重要一環是在穩定有效的議會多數派基礎上組建聯合政府。與此同時,庫奇馬要求議會根據2000年4月全民公決結果修改憲法,賦予總統解散議會的權力。
在外交方面,烏克蘭優先方向是實現與歐盟一體化,即首先獲得歐盟聯繫成員國地位,然後成爲歐盟正式成員國,這是烏未來10年或相當長時期內國家發展的戰略基礎。爲此,庫奇馬首次提出烏加入歐盟的時間表:2002-2003年加入世貿組織;2003-2004年,與歐盟簽署關於烏成爲歐盟聯繫成員國的協議,進行關於烏與歐盟自由貿易區的談判;2004-2007年,完成關於聯繫成員國協議生效所須手續,併成爲歐盟聯繫成員國;2005-2007年,與歐盟建立海關聯盟;2007-2011年,爲加入歐盟創造一切現實條件,最終成爲歐盟成員國。
文章指出,除爭取儘早加入歐盟外,烏克蘭還將加強與俄羅斯、波蘭和德國等主要戰略伙伴的合作,同時加深與北約的關係。這是烏“選擇歐洲”戰略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文章最後引用烏總統庫奇馬的話強調指出,“融入歐洲是烏獲得國家獨立的自然結果”,“選擇歐洲”則是烏融入全球體系的戰略基礎。烏要順利推行“選擇歐洲”戰略,離不開四個條件:一是政治穩定;二是政府與議會協調工作;三是保持現有經濟發展速度;四是妥善處理與俄、美和其他國家以及國際組織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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