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市衛生局獲悉,按照衛生部昨日起實施的《消毒管理辦法》規定,本市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進入人體組織或無菌器官的醫療用品必須達到滅菌要求;各種注射、穿刺、採血器具應當一人一用一滅菌;凡接觸皮膚、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須達到消毒要求。如違反這一規定,造成感染性疾病爆發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將受到5000元至20000元的罰款。同時,未取得本市衛生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的本市生產企業,不得進行消毒劑、消毒器械、衛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的生產。
除醫療衛生機構外,《消毒管理辦法》還規定,今後凡是招用流動人員在200人以上的用工單位,應定時對流動人員集中生活起居的場所及使用的物品進行消毒。加工、出售、運輸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或者來自疫區可能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皮毛,應進行消毒處理。托幼機構應經常對室內空氣、餐(飲)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兒活動的場所及接觸的物品進行消毒。出租衣物及洗滌衣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對相關物品及場所進行消毒。殯儀館、火葬場內與遺體接觸的物品及運送遺體的車輛也應及時消毒。爲保障百姓健康權益,本市衛生部門將對以上有關單位進行不定期抽查,一旦發現問題將依據《消毒管理辦法》予以嚴格處罰。(記者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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