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加拿大已經拒絕給予賴昌星難民資格,但由於引渡問題中的一些“不確定因素”的困擾,賴昌星什麼時候才能回國受審實在難以預測。同時,加拿大移民局6月28日決定有條件釋放賴昌星夫婦後,採取了三大措施避免其逃跑。
從加拿大引渡建國以來最大的走私集團首要嫌犯賴昌星的過程中,近日又遇到了新的波折。加拿大全國性的《環球郵報》在6月29日的一篇報道中,以《加拿大釋放了中國第一號 通緝犯》爲標題,發表了一則來自溫哥華的消息。消息說,因走私上百億美元而被中國通緝,並因涉嫌捲入洗錢犯罪活動而被加拿大警方調查的賴昌星,6月28日從拘留中心被有條件地釋放,皇家騎警則擔心賴會乘此機會潛逃。
據環球時報報道,加拿大當局爲賴昌星夫婦的潛逃設下了三道障礙:兩人要繳納8萬加元的保釋金;他們必須繼續留在寓所,同時要定期向移民局報到;兩人不得去賭場或與黑幫分子發生聯繫;他們每天只能外出3個小時,但除去移民局外,夫婦二人外出時間必須錯開。移民局官員說,在他們對賴昌星採取限制措施後,“他將插翅難飛”。
事實上,6月21日,賴昌星申請“難民”身份的請求被加拿大移民與難民法庭駁回,但只是賴昌星迴國受審的第一步。由於賴昌星理論上還可以向加拿大聯邦審判法院。聯邦上訴法院和聯邦最高法院上訴,所以,此案還要拖多久、最終的結果如何還有許多不確定因素。中國與加拿大之間沒有引渡條約,中方需要向加方提出引渡請求,交涉的結果也有待進一步觀察。再者,據加拿大媒體報道,加拿大己廢除死刑,根據加法律,不能將罪犯引渡給可能判處其死刑的國家。如果要引渡賴昌星,還需要消除這一障礙。
根據加拿大的法律,賴昌星可以在15天內對移民與難民法庭的判決向加聯邦法院提出上訴。分析人士指出,由於賴昌星已經表示將上訴,如果聯邦法院同意受理他的上訴,那麼此案審理還將持續數月或更長的時間。如果聯邦法院拒絕受理此案,那麼賴昌星就有可能被驅逐出境。此外,加拿大皇家騎警對賴昌星提出起訴,控告他捲入了洗錢活動,因此,賴昌星是否在加受審,還是被驅逐後引渡回中國受審,現在還是個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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