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簽署“廉政協議”,再實施重大工程項目,山東省這一預防職務犯罪的做法,有效避免了“工程上馬,幹部下馬”的現象和“豆腐渣”工程。去年以來,全省對985個重大工程項目開展專項預防,僅億元以上的項目就達32個,爲國家節約資金5.1億餘元,無一出現腐敗案例。
據介紹,去年以來,山東檢察機關在依法查辦各類職務犯罪案件的同時,加大了預防職務犯罪力度,以確保國家重大項目和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在重大工程項目開工建設之前,建設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還要與檢察機關簽署一份廉政協議,以保證“工程優質、幹部優秀”。針對招投標、原材料採購、工程款撥付、竣工驗收等容易誘發犯罪的關鍵環節,檢察機關及時提出預警和加強管理、監督的意見、建議,有效地保證了廉政建設和工程建設的同步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