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20歲的女青年以美色作誘餌,將受害人騙至暫住地後綁架,與男友一起用蠟燭做成的“遙控炸彈”要挾受害者拿30萬買命。
昨(4)日,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對外公佈,此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綁架罪被提起公訴。豔遇不料是陷阱去年6月初,受害人蔣某在人民公園蜀風劇院認識了犯罪嫌疑人鄧鳴智。鄧自稱是成都某高校走讀生。年輕貌美的鄧在蔣某的眼中無疑是一道誘人的“甜點”。分別時,兩人互留聯繫方式。6月16日上午,鄧和男友鍾志凌(本案一犯罪嫌疑人)正爲經濟拮据焦頭爛額時收到蔣某打來的傳呼,邀請其出來玩耍。鄧鳴智“靈機一動”,告訴鍾志凌:“此人有錢,可以借點來用。”
當天下午4時許,鄧鳴智撥通了蔣某的手機,稱自己晚上6時30分在某大學門口等蔣某。鄧還嬌滴滴地在電話中說:“我現在租了房子,一個人住。”鄧的暗示讓蔣某心花怒放,當即打的從城北直奔某高校門口。綁架索錢30萬6時30分,蔣某準時在某高校門口見到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鄧鳴智。二人各自心懷“鬼胎”。吃飯唱歌一直到晚上12時許,兩人回到鄧自稱的暫住地68號信箱宿舍區。自以爲即將心想事成的蔣某高興萬分。不料一進門,鄧鳴智立即翻臉與事先藏在屋內的鐘志凌將其綁架,並搜走其身上的現金1000餘元。當天晚上,在鍾、鄧二人的威逼之下,蔣某被迫答應第二天拿30萬元贖命。
第二天上午10時,鍾志凌用報紙將四根蠟燭裹起來,塞進一個萬金油盒子裏,再加上一截電線製作成一個“遙控炸彈”,綁在了蔣某的右大腿上,聲稱只要蔣某敢亂說亂動,就引爆“炸彈”。隨即,鄧、鍾將蔣某帶出門,又找到陳某(在逃)、張某(在逃)助陣,讓蔣用手機向朋友籌錢。報案兩嫌犯落網6月17日下午1時30分,成都某公司副總經理張某接到蔣某的電話。張如約趕至望江公園時,蔣某大腿上的炸彈讓其大吃一驚。隨後,張某以爲蔣某籌錢爲由離開,並立即到望江派出所報案。張某的匆匆離去讓鄧一夥頓生疑竇,狡猾的犯罪嫌疑人隨即將交款地點改在了建設路華聯大廈。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下午4時許,當鄧鳴智與張某帶着蔣某在華聯商廈二樓取款時,鄧被警方當場擋獲。2001年12月12日,潛逃快半年的鐘志凌被警方捕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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