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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衛生監督部門經過近半年的調查取證,目前已查明瞭廣州御芝堂保健製品有限公司的違法事實,在對其作出停產、罰款和吊銷衛生許可證等系列處罰的基礎上,衛生部日前作出了撤銷其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的處罰決定。
“清脂素”吃死人
今年1月18日,重慶市劉勝全就其家屬食用了“御芝堂清脂素”後死亡的事件,向廣東四川省衛生監督所投訴廣州御芝堂保健製品有限公司,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廣東省衛生廳將投訴者提供“御芝堂清脂素”產品,經衛生部法監司送國家體育總局運動醫學研究所興奮劑檢測中心進行檢測,結果沒有發現異常。
四川省衛生監督所後來在檢查廣州御芝堂保健製品有限公司倉庫,在現場抽取的“御芝堂減肥膠囊”成品及未包裝的膠囊半成品,封存送衛生部。經國家體育總局運動醫學研究所興奮劑檢測中心進行檢測,發現樣品中含有“國際奧委會2000年規定的禁用藥物‘芬氟拉明’和‘去乙基芬氟拉明’”。“芬氟拉明”和“去乙基芬氟拉明”同屬一類可引起人體的心臟瓣膜損害的藥物,在上世紀90年代初已被禁止用於減肥。
據瞭解,“御芝堂清脂素”是廣州御芝堂保健製品有限公司在未經衛生部批准的情況下擅自生產的減肥產品,衛生部已於2000年下文查處,而“御芝堂減肥膠囊”則是該公司推出的第二代產品,已取得衛生部的保健食品批准文號。
今年4月已被責令停產
在接到投訴後,廣東省衛生廳會同四川省衛生監督所先後檢查了廣州市御芝堂保健製品有限公司及受該公司委託生產“御芝堂減肥膠囊”的順德市人民醫院製劑中心,現場檢查中並未發現該企業生產銷售“御芝堂清脂素”,而在公司的倉庫中則查獲大批“御芝堂減肥膠囊”成品、半成品和包裝物品。據瞭解,順德市人民醫院製劑中心因進行藥品生產GMP認證及廠房重建等原因,已終止委託加工“御芝堂減肥膠囊”業務,該公司卻將“御芝堂減肥膠囊”交給未取得生產衛生許可證的番禺中通生化製品廠加工生產。
據不完全統計,“御芝堂事件”發生後,四川省衛生監督部門共出動衛生監督員1666人次,檢查各類經營企業2436間,並未發現非法產品“御芝堂清脂素”在市場上流通銷售。隨着案件調查的深入,在掌握了廣州御芝堂保健製品有限公司於無證場所生產“御芝堂減肥膠囊”以及“御芝堂減肥膠囊”檢出違禁藥物兩個違法事實的確鑿證據後,省衛生廳已於今年4月10日按有關法規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經營;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違法產品並銷燬;銷燬現存的“御芝堂減肥膠囊”成品、半成品和包裝物品;罰款8萬元;吊銷“御芝堂減肥膠囊”的衛生許可證。
鑑於“御芝堂減肥膠囊”在生產過程中加入違禁藥物,違反了《食品衛生法》及《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衛生部已於7月1日作出撤銷其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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